中新社济南一月五日电 (记者 朱大强)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今天在此间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在讲话中强调,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民事审判制度,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罗干指出,各级法院和全体民事审判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确保经济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实现重要战略机遇期的顺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罗干强调,公正、高效、权威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民事审判制度的重要特征。人民法院要正确理解公正、高效、权威的辩证关系,以公正赢得权威,以高效体现公正,以权威保障公正,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事审判制度。要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维护市场交易的秩序与安全。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健全巡回审判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民事审判中的积极作用。
他说,要正确处理判决与调解的关系,案件事实清楚、是非分明、法律关系明确,就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判决。对一些社会影响较大、对立情绪较强、涉及面较广的民事案件要尽最大可能在调解方面多做工作,争取用和解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必须严格依法行使审判权,以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以司法公信赢得司法权威。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确保生效裁判得到及时执行。
罗干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队伍职业化建设和廉政建设,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和服务大局的意识,正确处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扎实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民事审判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