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1日电 据河南商报报道,河南省委原常委、郑州市原市委书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昨日上午在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一位庭审法官介绍,王有杰在法庭陈述时声泪俱下,说“对不起党和人民的培养和信任。”还称,愿意将自己作为腐败典型警示他人。
2004年10月,王有杰的儿子因涉嫌重大经济问题被中纪委审查。王有杰的儿子曾任香港一投资公司董事,该公司注册资本只有5万港元,1999年11月,该公司却百分之百收购了注册资本为2.46亿元、总资产21亿元人民币的河南一家置业有限公司。
儿子被中纪委带走后,王有杰开始频繁活动。在此期间,王有杰闹出了被骗子骗走200万元“活动费”的丑剧。2005年3月28日,因涉嫌经济问题,王有杰被“双规”。
据中纪委调查,1994年至2005年年初,王有杰在任河南省漯河市委书记、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人民币596万元、港币10万元、美元6万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有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昨日庭审现场谢绝了一切媒体记者的采访。法院方面表示,王有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将择日予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