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6日电 昨天有媒体报道说,济南一处山东省直机关经济适用房中,单户最大面积近300平方米。而今天的人民日报刊登消息说,山东省严格经济适用房出售、出租制度,严禁经济适用房成批或者整幢销售、出租。
人民日报的消息如下:为防止经济适用房在出售、出租中出现管理漏洞,山东省严格经济适用房出售、出租制度,严禁经济适用房成批或者整幢销售、出租。
山东省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公开销(预)售、出租。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将房源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开发建设单位名称、销(预)售或者出租时间、房源位置、数量、套型建筑面积、基准价格与租金标准及其浮动幅度等。
第一财经日报昨天报道说,11日,济南当地媒体刊登了一则落款为“山东省直机关住宅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住建公司”)的《公告》:“阳光舜城五地块8栋小高层住宅(即欣欣嘉园、翠微居),系省直机关经济适用房,该住宅已于2000年全部销售给省直机关职工,任何单位无权销售该住宅。”
住建公司在山东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基建处和省直机关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基础上组建、挂靠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省直机关职工住房建设。
《第一财经日报》在阳光舜城发现,这8栋“省直机关经济适用房”面积都在160平方米以上,最大面积近300平方米。住建公司相关人士称,这8栋小高层住宅是省直机关房改房。
2000年开始建设的阳光舜城位于济南市三大名胜风景区的千佛山风景区南部。该地区因为风景秀美,所建住宅普遍档次较高,在济南被称为“富人区”。
阳光舜城开发商是山东三联集团。该公司销售人士称,这8栋小高层住宅本是为山东省直机关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一共288户,面积在160~295平方米之间。
销售人士说,因为迟迟得不到山东省直机关方面的付款,所以决定对外公开发售。这8栋小高层住宅的价格是每平方米4290元到6000元。
这片住宅当初是以“支持省直机关房改”的名义开发建设的,约定的价格均价是1900元每平方米。销售对象为“符合房改条件的省直机关职工”。
在《公告》发出后,三联集团已经停止该处住宅的对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