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八日电(阎密)中国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今天在此间强调说,中国有必要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建立污染责任保险机制。那些重大污染、高风险、位于敏感地区的行业,以及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该被强制缴纳保险。
在中国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十一五”期间中国环保产业机遇与挑战论坛年会上,别涛指出,纳税人不应该为企业的污染行为买单,但单个企业的责任承担能力有限。中国环保法规不健全、执法不严的现状,没有对排污企业形成压力,应该建立一个合理的经济机制来解决这个问题。
别涛曾参加过松花江污染等多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发现每次事故处理涉及的巨额费用,都由国家承担。他建议,机制建立的起步阶段,应选择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行业和企业进行试点。
别涛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机制在中国还在起步阶段。但国外已有成熟经验,国内部分行业已经开始进行试点,再加上政府的重视,这些都使之具备了推广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