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何勇: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治理商业贿赂的决策和部署后,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一是普遍成立了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并抽调人员设立了专门的办事机构。二是认真进行了动员部署。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分别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出了动员和部署。今年4月29日,又召开了全国治理商业贿赂负责人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吴官正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同志对政府部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动员,认真传达贯彻中央的精神,并充分运用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三是深入开展了调查研究。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由有关部门和地方负责同志及专家学者参加的座谈会、研讨会,对商业贿赂发生的原因、表现形式、存在的重点领域进行摸底调查,对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进行广泛深入的咨询论证。为加强理论政策研究工作,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聘请了30位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咨询组,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涉及的理论基础、政策、法制、文化等问题开展研究。四是注意加强了工作指导。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实施意见》,对自查自纠工作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另外,针对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商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及时移送和受理涉嫌犯罪案件的通知》。这些政策性文件印发后,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各地区各部门也紧密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
总的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展顺利,保持了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
记者: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如何?怎样才能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何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是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自查自纠的主要目的是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自觉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做到依法合规经营;使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同时注意建章立制,为建设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为防止自查自纠工作搞形式主义、“走过场”,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专门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自查自纠的目标,确定了自查自纠的范围和重点,规定了自查自纠的主要环节,明确了自查自纠的牵头部门及其工作责任。我们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采取以下措施,搞好自查自纠工作:一是抓好自查自纠的几个主要环节,做到宣传动员要广泛、调查摸底要全面、问题查找要准确、分类处理要恰当、整改措施要到位、评估验收要严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二是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统一要求,采取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国有企业党委和经营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组织专门工作班子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发督办函、电话催办、当面约谈、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上级部门派出督查组,深入到有关单位督促检查。对工作开展得比较好的,要予以表扬;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必要时派出人员现场督办;对开展自查自纠不力的,批评教育,限期纠正。四是实施有效的政策指导。注意把中央的精神与各自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具体化。既要抓好工作落实,又要研究自查自纠各项工作所涉及的重要政策问题,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对策。随着自查自纠工作的逐步深入,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完善政策,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五是加大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形成惩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的强劲声势,破除一些人的侥幸心理,有效促进自查自纠工作。
目前,自查自纠工作普遍进入了整改阶段。9月中下旬,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8个督查组,对20个部门和6个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主要是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和关键部位,坚持经营者自查与行业管理者自查相结合,抓住自查自纠的几个主要环节,查找出一些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发现了制度和监管上存在的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有的已经按照有关规定作了纠正,有的正在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这项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有一些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工作不够主动;个别地方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情况;有些地方没有按照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有些工作不落实。对这些问题,我们仔细作了研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切实解决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抓得不力的、不实的地区和部门,要认真改进;对一些非公企业尚未开展自查自纠的,有关部门要责令其“补课”,抓紧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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