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9日电 国家安监总局拟于12月中旬召开新闻发布会,将今年查处结案的特别重大事故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国家安监总局近日通报了近期四起煤矿等特大特别重大事故。通报称,四季度特别是11月份以来,安全生产形势日趋严峻。继山西省同煤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11.5”瓦斯爆炸、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南山煤矿“11.12”炸药燃烧等特别重大事故之后,11月25、26两日,黑龙江、云南、山西又接连发生了3起特大或特别重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83人死亡或下落不明;11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地区发生1起道路交通特大事故,死亡20人。上述4起事故共造成103人死亡或下落不明,多人受伤。
通报要求,依法从快严肃查处事故,严厉追究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重要批示,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刑法》修正案(六)、《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新发布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和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刑峻法、重典治乱。
通报称,对一个时期以来发生的所有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从快查处结案。各地要及时公布事故查处情况,并按规定上报。安全监管总局拟于12月中旬召开新闻发布会,将今年查处结案的特别重大事故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