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8日电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刊载文章称,国际社会对中国反腐败的思路与体制非常关注,对所取得的进步普遍表示赞赏。近些年,中国的反腐败机关每年都要处分大大小小官员二三十万人,其中有少部分涉嫌犯罪的被移送司法机关。
文章说,中国反腐决心受到普遍认可。在2003年的国际反贪污大会上,许多与会的国际代表在发言中充分肯定中国反腐败的决心,“透明国际”组织亚太地区大中华区主任廖燃先生明确说:“在全世界范围内,中国政府领导人反腐败的决心是首屈一指的”,这一点在“透明国际”每年发布的“清廉指数”中没有体现,廖燃自己对此也承认并表示遗憾。
文章介绍说,据统计,近些年,中国的反腐败机关每年都要处分大大小小官员二三十万人,其中有少部分涉嫌犯罪的被移送司法机关。如果不是执政党和政府有坚强的决心,要把这些手中掌握着或大或小权力的官员拿下来几乎是不可能的。对此,今年10月24日的美国《侨报》报道,在北京出席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届年会的联合国毒品与犯罪署执行主任科斯塔指出,种种迹象表明,中国政府在反腐败方面的决心和力度很大,有可供他国参考的经验。
文章指出,中国反腐的举措富有成效。除查处大案要案外,中国围绕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这两方面推进的制度措施,也得到了很多外国官员的高度认可。2005年年初我国颁布实施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纲要》提出,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国际社会对此反响强烈。“透明国际”很多官员认为,从中看到中国已经意识到反腐败要走惩治和预防相结合之路,廖燃先生说:“以往中国反腐败只注重惩罚,这点尤其是体现在《刑法》中。应该从改革制度的方向思考,《纲要》显然已经意识到这一点。”
文章称,中国反腐败的体制独具特色。中国的反腐败工作是由不同的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的,实践证明,这种反腐败体制符合当今中国国情,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挪威议会监察专员艾恩弗里夫莱特2000年5月份访问中国后说:“中国的政治体制要比挪威复杂而细腻,比如行政监察体系,中国已经建立了遍及全国、不同层次的监察网络,这样更能拉进人民和政府的关系,促进政府廉政。”
2000年下半年,加纳廉政委员会副主席欧鹏说:“中国的监察体制的确很好,但国外真正能理解并认同这种好处的人并不多。希望中国以后对外多宣传自己的工作,改变国际上存在的一些习惯思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