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最高检、中共辽宁省委追授潘非琼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等称号

分享到:

人社部、最高检、中共辽宁省委追授潘非琼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等称号

2024年11月28日 10: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分享到:

  中新网沈阳11月28日电 (李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辽宁省委27日在沈阳召开追授潘非琼同志称号命名表彰大会,追授潘非琼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1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辽宁省委在沈阳召开追授潘非琼同志称号命名表彰大会。程丁 摄

  潘非琼同志生前系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22年12月17日,因患白血病医治无效去世,年仅49岁。

  从事检察工作26年间,潘非琼同志自觉融入服务发展主战场、扎根法治建设最前沿、投身司法办案第一线,把忠诚奉献铸入灵魂、把责任担当扛在肩上、把公平正义写在心头,为党和人民事业、为党的检察事业奋斗至生命最后一刻,充分彰显了“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

  作为新时代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在政法工作一线忠诚为民、勇于担当、追求卓越的先进典型,立足平凡检察岗位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杰出楷模,潘非琼同志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重要示范意义。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下发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检察人员学习宣传潘非琼同志的先进事迹。(完)

【编辑:惠小东】
发表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评论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