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通报:四川省广元雅安等地长江支流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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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通报:四川省广元雅安等地长江支流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多发

2024年11月14日 13: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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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1月14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消息,2024年11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四川省发现,广元、雅安等地违规侵占长江支流河道岸线,自然保护区内珍稀鱼类生境遭到威胁,国家湿地公园内存在违法排污问题。

  一、基本情况

  嘉陵江是流域面积最大的长江一级支流,大渡河是长江二级支流中最长的河流,均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元是嘉陵江入川的第一座城市,雅安是大渡河沿线重要城市,流域水生态保护具有特殊意义。

  二、主要问题

  一是长江支流河道及岸线遭到侵占破坏。长江保护法明确,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督察发现,大渡河雅安段沿线石渣、污泥、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随意倾倒问题频发。兴凯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永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雅安市汉源县富泉镇中海村大渡河岸坡违规倾倒约1700立方米洞渣、废浆和建筑垃圾;雅安市石棉县安顺场镇大渡河公路桥工程拌合站违规倾倒污泥、沥青废渣、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占用河滩面积约19.5亩。此外,有的建设项目侵占大渡河河道面积约7.3亩违规堆存弃土弃渣,还在向永大桥下违规倾倒洞渣3800立方米,大量洞渣甚至直接入河。

图1 2024年10月25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雅安市汉源县富泉镇中海村大渡河自然岸坡被违规倾倒约1700立方米洞渣、废浆和建筑垃圾
图2 2024年10月25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向永大桥下违规倾倒洞渣,大量洞渣直接入河

  河道管理条例明确,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督察发现,广元市苍溪县在百利新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实施过程中,违规将嘉陵江河道管理范围内971.6亩河道滩地纳入城镇开发建设范围,其中340.6亩被规划为工业用地,目前已有49.7亩用于项目建设。

  二是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问题突出。雅安市九龙水库位于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四川省农业部门明确要求,每年3—4月生态流量泄放不得低于0.4立方米/秒。督察发现,2024年3—4月,水库生态流量平均值仅为0.26立方米/秒,无法保障下游水生生物特别是珍稀鱼类生存需求。

  督察还发现,该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被违规侵占用于堆存建设项目弃土。雨城区晏场镇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擅自阻塞自然保护区主河道,改变水流方向,并开挖下游水坝,降低河床水位,对珍稀鱼类生境造成影响。

图3 2024年9月25日,督察人员暗查发现,雅安市雨城区晏场镇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擅自阻塞自然保护区主河道

  三是湿地公园违法排污。湿地保护法明确,禁止向湿地排放不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其他污染湿地的废水、污水。督察发现,广元市古堰路、电子路等地的临河区域共有15处污水和雨水排口向南河国家湿地公园排放生活污水,臭味明显,群众反映强烈。其中,利州区南河万源大桥污水井外排的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286毫克/升、31.6毫克/升和4.1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13.3倍、30.6倍和19.5倍,对湿地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2022年以来,群众多次投诉该湿地公园内污水排放问题,但广元市有关部门未引起重视,也未认真排查,并在四川省2023年开展的国家湿地公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上报南河国家湿地公园未发现污染湿地生态环境行为。

图4 2024年10月20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广元南河国家湿地公园内生活污水直排

  三、原因分析

  广元、雅安市对长江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长江重要支流河道岸线和自然保护地保护不力,监管缺位。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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