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回应环境群体性事件: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中新社北京6月4日电 (记者 董冠洋)针对近年频发的环境群体性事件,中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4日在北京表示,环保部门已将此作为重要问题关注,并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过程中,将公众参与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审查,“切实保障好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中国民众的环境意识正在觉醒。2006年以来,厦门、大连、宁波、昆明、九江等多个城市将建的PX炼油等项目遭民众抗议,环境群体性事件频入视线。
就环境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原因,李干杰分析,中国仍然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总体来讲建设强度较大,资源环境压力较大,一些地方、机构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规划布局不尽科学、不尽合理。他并坦陈,一些项目确实存在比较突出的违法、违规开工、建设甚至运行的情况。
“有些项目在规划建设过程中信息不够公开,公众参与做得不到位”,李干杰特别提出,对于公众存在的疑虑不能及时解答,加重了公众的不信任。
“我们应该认真深入地进行分析、研究、找出原因,针对这些原因、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李干杰称,政府、企业、项目建设单位,在决策前、决策过程中,以及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当地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同时一定要做好信息公开、公众参与。
“环保部门现在已经把这个问题作为一个重要问题予以关注”,李干杰介绍说,目前在环评文件的审批中,是否开展信息公开以及公众参与的代表性、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审查的重要内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