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疏忽,也可能是被《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光环所遮掩,这个地方并不像总统府、中山陵那样为人熟知,但无论如何,此地都不应被淡忘,它就是南京湖南路10号大院——临时政府参议院旧址。
9月底,记者来到湖南路10号大院探访。走进大门,一栋西洋宫殿式的建筑映入眼帘,建筑上方中间部位是一座高耸的钟楼,钟楼的两侧,对称分布两个尖塔。此外,屋顶上还有烟囱、栏杆以及其他装饰物,使得整个建筑灵动起来。小楼前的一块石碑上刻着:临时政府参议院旧址,建于1909年,由孙支厦设计,仿法国文艺复兴样式。如今,这里是江苏省军区司令部所在地,百年小楼静静伫立,似乎回忆着它见证过的历史风云。
1911年12月29日,已经宣布脱离清政府的17省45位代表,齐聚在湖南路10号的这幢小楼里,选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次年1月28日成立临时政府参议院。这个顺应民心的选举却激怒了袁世凯,他当日电诘孙中山:“国体尚待公决,未敢预闻临时政府事。”孙中山次年1月1日在南京就职,袁世凯同样反应强烈:撤消唐绍仪议和代表职务;段祺瑞、冯国璋、段芝贵等联络将校40余名电请内阁,主张维持君主立宪,反对共和。最后经过双方协商达成默契:袁世凯迫使清帝退位、承认共和;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职务,让位于袁世凯。
这幢小楼,也见证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实施。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其时,袁世凯的称帝野心已经暴露无遗。为了限制袁世凯倒行逆施,孙中山经过苦心研究,制定了具有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并于袁世凯就职临时大总统的第二天,在这幢小楼里通过实施。《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一条就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第二条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这样一部资产阶级宪法,使得民主共和观念深入民心。
两年后,也就是1914年5月1日,袁世凯废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中华民国约法》取而代之。1915年12月,袁世凯建立洪宪帝国,恢复君主制。恢复帝制的倒行逆施,遭到了广大有识之士的激烈反对,袁世凯仅做了3个月的皇帝梦,就被迫宣布退位。《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培育民主共和思想上,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
从1912年3月11日实施,到1914年5月1日终止,《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作为国家宪法,虽然仅存在了两年时间,但它却宣判了封建君主专制的死刑,把延续了2000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送进了历史的坟墓。
毛泽东对清朝末年以来的历次宪法,都进行了认真研究。他评价说:“从清末的‘十九信条’起,到民国元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到北洋军阀政府的几个宪法和宪法草案”,“这里面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比如民国元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那个时期是一个比较好的东西;当然,是不完全的、有缺点的,是资产阶级性的,但它带有革命性、民主性。”
湖南路10号的这幢小楼,自1909年面世到今天,已经走过了103年的风风雨雨,它的阅历远不止一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那么简单。
在这幢小楼里,孙中山当选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同样是在这里,孙中山辞去大总统职位;1929年5月28日,孙中山去世后,这座小楼里曾公祭3天。抗战时期,这处建筑成为汪伪政权的办公地址。国民政府还都南京后,“中央电台”也曾设于此处。1949年湖南路10号由江苏省军区司令部接管,2001年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虽几经修缮,但主体结构和建筑风貌都没有改变。
纵观百年风云,这幢小楼始终静静地站在那里。而如今看着它,不仅是在看一个建筑,更是在读一部史书。(记者 苏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