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2010年3月5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 中新社发 任晨鸣 摄
中新网12月26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日通过广播与民众交流时,再次谈及对“尊严”和“幸福”的理解。
他说,我觉得要使人民生活的更有尊严,第一就是要保障每一个人享有宪法和法律所给予的自由和权利;第二,就是无论职业不同、财产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不同,每一个人都完全平等,特别是在法律面前完全平等;第三,要使社会更加公平,特别要关注那些弱势群体、残疾人、艾滋病人,使他们能够有尊严地生活;第四,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的人格,包括犯错误的人,以至犯罪的人都要尊重他们的人格,通过教育和帮助,使他们获得新生,这就是我对尊严的理解。
温家宝说,所谓幸福,就是要通过我们不断的发展生产和改革开放,使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使每一个人都能过上更加体面的生活。
温家宝今年3月份在政府工作报告里说要让人民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尊严论”一时引起各界热议。
温家宝今日上午走进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直播间,参与特别节目《重返灾区——中国之声温暖行动》。通过电波慰问青川、玉树、舟曲灾区人民,并与全国的听众朋友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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