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援引人保部知情人士消息称,人保部正在组织研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包括对基层低收入公务员群体增加激励措施等。研究员刘军胜介绍,一般而言,县级及县级以下乡镇公务员,其工资收入水平较省市一级公务员存在一定差别(11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
乍一听起来,专家说的似乎有一定道理,都是公务员,级别也差不多,但基层公务员的待遇就没有市直机关好,这种不公平势必会引起基层公务员的不满,进而影响到工作情绪、工作质量是不和谐的。于是乎,就有了调整公务员收入天平的计划,如专家所说,将公务员工资调整的一些政策向基层公务员倾斜。
实际上,这种工资改革更像是一种变相加薪。因为,真正的公务员工资调整不应该是根据省市县这种竖向行政级别来划分,而应该按照区域进行横向对比。或许,对于一些并不发达的城市来说,一个公务员月收入两千块钱已经很高了,但在沿海一些经济发达城市,一个月两千,如果再没有权力消费,估计生活的质量还不如西部城市的公务员。也就是说,公务员工资标准因为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关系,是不可能做到统一的。
而公务员工资要想做到人人心里平衡,最好的办法就是结合当地经济收入水平来制定工资标准,或者决定是否调整工资。如果2000元在一个县都算是高收入了,你还不满足,还非要跟大城市公务员进行对比,那这样的调整,势必会引起不满。其理想中的调整公务员情绪等初衷非但不会实现,反倒容易引起工资待遇不满的连锁反应,而产生一系列诸如水涨船高的加薪要求,最终很可能酿成又一轮的加薪狂潮。
公务员进行工资改革,不是不可以,问题是,这种改革不能越过锅台上炕。尽管纳税人才是公务员的真正老板,事实上只是停在理论角落,但在政府没有否认这层关系的时候,公务员工资改革诸多方案里,没有纳税人的意见和影子,似乎不太合理。他们只是站在公务员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没有考虑到公务员也是这个社会的一分子,没有考虑纳税人眼睁睁地看着公务员拿着税收涨工资,而没自己什么事,谁来照顾纳税人的情绪?难怪专家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的建议更像是在喃喃自语。
我发现,很多专家的一些建议有些不切实际,因为他们只想着竖着对比,如何如何不满足;没有人去横向对比,这些基层公务员在当地的收入及其他待遇已经让人艳羡不已的现实。这样的公务员工资改革注定不会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傅万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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