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局长:人口普查对象不得拒绝入户登记工作——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统计局局长:人口普查对象不得拒绝入户登记工作

2010年11月01日 10: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1日电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日前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动员视频会议上要求,普查人员要依法独立行使入户调查,普查对象则要按时如实提供普查所需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入户登记工作。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已于11月1日正式启动。在短短10天的时间里,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和步调,将组织600多万普查人员,深入4亿多户家庭,对13多亿人口进行调查。

  马建堂要求,普查人员要依法独立行使入户调查、数据报告等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要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普查法律和普查制度,拒绝、抵制入户登记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他要求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入户登记时,必须出示全国统一规范的普查指导员证和普查员证,必须向普查对象说明普查的目的、法律依据以及普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和普查表的规定进行询问,不得询问与登记无关、涉及个人隐私或其他敏感信息的事项。

  “普查对象要按时提供普查所需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得隐瞒有关情况,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入户登记工作。”马建堂说。

  他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登记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登记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

参与互动(0)
【编辑:邓永胜】
    ----- 国内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