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逐渐增强和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监督政府的热情高涨。一项网上调查显示,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有75.5%的人会选择网络曝光。(10月19日《检察日报》)
虚拟的网络成为现实监督的平台。网民的热情参与,使得网络反腐无处不在,构成了群众监督的巨型天网:如“白宫书记”张治安、抽“天价烟”的南京江宁区房管局长周久耕、派人进京抓记者而又违规复出的“最牛书记”张志国等,这些事件无不再次让网友拿起了网络曝光这一武器。
七成民众选择网络曝光不良现象表明,一定程度上网络成为网民实现自己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有效载体。网络自身的特点赋予了网络全新的举报反腐、监督公权运行、制造社会舆论等功能。这些功能改变了传统反腐体制的效率低、风险大、成本高的特点,降低了反腐成本和风险。
同样,我们也要看到隐藏在七成民众选择网络曝光不良现象背后的社会困境。中共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曾披露,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评出的十大反腐名人中,有9人遭受报复。因此必须做到制度化的改进。
网络舆情对于反腐的效能发挥,依然取决于政府部门的“自觉”,一些权力部门消极对待甚至反对和排斥网络,而缺乏立法上的硬性规范与约束。实践中,公民因发帖而受到公权打击的事件时有发生。如2009年的河南灵宝青年王帅遭遇跨省追捕事件。这从一个侧面反射出网民话语权的失守。要让网络充分释放民间监督热情,让舆情充分助推官方反腐,还必须回到常态化的制度建设上来。文/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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