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发布消息称,浙江所有市县均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正在全省范围全面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人数已达560多万人。
今年1月1日起,浙江全省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休、退休、退职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有户籍的老年人,按规定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未满60周岁的可按规定参加这项社会保险,在年满60周岁后按月领取。
作为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浙江省政府希望借助全面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据了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
来自浙江省政府的信息显示,经过信息比对、资格审核、张榜公示、反馈确认和银行开户发放等大量艰苦的基础性工作,截至8月底,567万60周岁以上的城乡老年居民领取了每个月不低于60元的基础养老金;全省城乡居民参保总人数达到1007万人。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计划,下一步将确保全省16周岁以上,符合参保条件、有参保意愿的城乡居民基本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范围,到2012年底,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60万人。(记者 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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