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球海沟与中外之界
出使琉球国的册封使节在其记录中常常提到“沟”或“黑水”。如,明朝夏子阳《使琉球录》,1606年5月27日条:“是夜,风急浪狂,舵牙连折。连日所过,水皆黑色,宛如浊沟之积水,或又如靛色。忆前使录补遗,称去沧水入黑水,信哉言矣”。
清朝汪楫《使琉球杂录》卷五,1683年6月25日条:“见山,应先黄尾后赤屿,无何,遂至赤屿,未见黄尾屿也。薄暮过郊或作沟,风涛大作。投生猪羊各一,泼五斗米粥,焚纸船,鸣钲击鼓,诸军皆甲露刃,俯舷作御敌状。久之始息。问:‘郊之义何取?’曰:‘中外之界也。’‘界于何辨?’曰:‘悬揣耳。’然顷者恰当其处,非臆度也。食之复兵之,恩威并济之义也。”
还有徐葆光《中山传信录?后海行日记》1720年2月20日条:“是日,海水见绿色。夜过沟,祭海神。”又有周煌《琉球国志略》卷之五记载说琉球:“环岛,皆海也。海面西距黑水沟,与闽海界。福建开洋至琉球,必经沧水,过黑水,古称沧溟,又称东溟。”再有齐鲲的《续琉球国志略》,1808年闰5月13日条:“午刻见赤尾屿。又行船四更五,过沟祭海”。
以上记录所提到的“沟”就是今日我们所说的琉球海沟。琉球海沟深二千多米,位于琉球群岛和钓鱼岛等岛屿之间,东北端与日本海沟相接,西南与世界最深处的马里亚纳海沟相连,从地理上将琉球群岛与中国大陆架截然分开。而钓鱼岛、黄尾屿和赤尾屿却与台湾岛一起,都坐落在水深只有二百米的中国大陆架上。由于大陆架与琉球海沟的深浅逆差,在附近海面上形成一条宽宽的落际,落际处的海水略呈黑色,即所谓黑潮。正如册封使臣记录的那样“去沧水入黑水”。汪楫《使琉球杂录》明确告诉我们,当时中国的船员们都知道此“沟”为“中外之界”,而汪楫本人也加以了肯定,谓“恰当其处,非臆度也”。而且周煌在《琉球国志略》中也同样证实了“黑水沟”就是琉球国与中国“闽海”之界。 很明显,至少在清朝初期,中国已经将琉球海沟作为闽海之界,作为中国和外国(琉球)的分界线了。
日本政府的所谓历史依据
日本政府的所谓“钓鱼岛历史上是日本的固有领土”论点的主要根据即是1895年将钓鱼岛及附属岛屿编入日本冲绳县的明治政府内阁决议。
1894年8月,日本军舰打着别国的旗帜闯入中国领海,不宣而战,挑起战争,史称“甲午战争”。同年11月日本占领中国旅顺口后,12月27日内务大臣野村靖发密信给外务大臣陆奥宗光,协商有关冲绳县知事提出的在钓鱼岛及黄尾屿设置“标杭”要求。1895年1月11日,陆奥回复野村说,外务省对此事没有异议。于是野村就即刻向内阁总理伊藤博文提出了“关于在钓鱼岛建设标杭”的建议。几日后,内阁通过了此建议,决定在钓鱼岛和黄尾屿建立“标杭”以示此地为冲绳县管辖。同月21日,野村将此决定通知了冲绳县知事。这就是日本所谓“历史”产生的始末。不过,有一个重要的事实是不容忽视的,明治内阁虽然通过了在钓鱼岛和黄尾屿建立“标杭”的决议,但是这标志所谓日本管辖权的“标杭”在当时并没有建立起来,日本在这些岛上建立“标杭”是在74年后的1969年5月。因此,日本政府强调的所谓“历史”根本是子虚乌有。
日本政府的另一个依据就是1896年3月5日的明治天皇第13号敕令。但是敕令里根本找不到“钓鱼岛”或“尖阁列岛”的名称。“尖阁诸岛”这一名称最早是出现在1900年日本冲绳县师范学校教师黑岩恒的论文《尖阁列岛探险记事》中。但是,现今的日本政府一口咬定1896年颁发的13号明治天皇敕令所说的八重山诸岛中已经包含了“尖阁诸岛”,证明这些岛屿已经作为日本地方行政区域编入了八重山郡,因此在法律上属于日本领土。这完全是强词夺理的强盗逻辑。甲午战争迫使清朝政府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台湾省及彭湖列岛等岛屿被割让给了日本。因此,属于台湾省的钓鱼岛、黄尾屿及赤尾屿也随之被划入了当时日本帝国的版图。
正如日本著名历史学家井上清指出的:钓鱼岛等岛屿本非无主之地而是明确属于中国的领土;是甲午战争以后,日本明治政府乘胜利之机,瞒着中国及各国的眼睛暗中窃取的。因此显见,钓鱼岛、黄尾屿及赤尾屿自明初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日本政府应该做的就是尊重历史事实,履行1943年12月《开罗宣言》所规定的条款,尽快“将诸如满洲、台湾及澎湖列岛等从清国窃取的一切土地归还中国”。
自今年9月7日一艘中国渔船在钓鱼岛海域同两艘日本巡逻船相撞以来,日本方面非法抓扣中国渔民渔船,并不顾中方十余次的严正交涉,继续非法扣押渔船船长的行径,对中日双边关系造成了严重损害。
钓鱼岛领土归属问题是一个历史问题。在这次撞船事件上,日本政府一意孤行,任由事态恶化,也是基于所谓“钓鱼岛历史上是日本的固有领土”的立场。要想对这个问题有一个客观而公正的认识,首先必须正视和尊重历史的客观事实。(何慈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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