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天津10月4日电 (记者 田齐)联合国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会议4日上午在天津开幕,中国国务委员戴秉国出席会议开幕式,并就推动坎昆会议取得积极成果提出三点建议。
戴秉国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确立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公平原则,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基础和有效框架。去年哥本哈根会议形成了哥本哈根协议,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各方应继续努力,推动谈判尽早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戴秉国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建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政策和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重要贡献。
戴秉国强调,尽管面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保护环境的多重艰巨任务,中国政府从中华民族和全人类的长远利益出发,提出了到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并将通过调整经济结构、节能、提高能效、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增加森林碳汇等多种手段,实现上述目标。
戴秉国指出,为推动坎昆会议取得积极成果,一要坚持公约、议定书基本框架和巴厘路线图授权,推动公约和议定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二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确定发达国家率先大幅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指标,明确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充分的资金、技术转让支持的安排,帮助发展中国家采取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三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消除贫困、保护气候,实现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双赢,确保发展中国家发展权的实现。
10月4日至9日在天津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工作组第12次会议及《京都议定书》工作组第14次会议,是坎昆会议前的最后一次正式谈判会议。来自公约和协议书缔约方以及观察员国、联合国相关机构、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媒体约3000人出席会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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