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云南省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获悉: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每年投入10亿元,在10年的时间内投入100亿元,专门用于治理包括28个县城、40个乡镇在内的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灾害隐患。
我省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我省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突发性、破坏性三大特点。全省129个县级行政区都有成灾记录,危害对象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去冬今春以来,我省遭遇了百年不遇的严重干旱,持续干旱造成岩土松散开裂,稳定性降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研究实施了具有“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和“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三为主”方针和“四结合”原则,采取一系列地质灾害预防及工程治理措施,减轻了地质灾害对城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和危害。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从今年起每年投入10亿元,建立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10年的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灾害隐患问题。近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听取听取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汇报后,对我省灾害防治给予充分肯定,肯定和鼓励我省在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等工作上先行先试,为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借鉴。
省人民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地方财政预算,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长效保障机制。(记者 杨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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