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的深圳启示
“历史地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都与深圳等经济特区有着这样那样的关系。”张贺福告诉本刊记者,三十年来,深圳经济特区总是实践先行、问题先遇、经验先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特别是深圳经济特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艰苦创业的实践中先试先行,培育和形成了以“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为核心内容的特区精神,为改革开放不断探索出新鲜经验,为党中央推进全国的改革开放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也为我们党不断推进理论创新注入了时代内涵。
他介绍说,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发展和完善,与深圳有着很大的关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在广东提出的,其中也凝聚了深圳的探索和经验;科学发展观在形成过程中,也与深圳有着一定的关系。
特别是2003年4月11日至12日,胡锦涛同志到深圳视察期间明确提出深圳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要求经济特区要继续发挥“试验田”和“示范区”作用,在制度创新和对外开放方面走在前面,为全国提供更多的有益经验。而这些重要论述,与科学发展观的初步提出,有一定的关系。
可以说,2003年4月15日胡锦涛同志在广东考察工作结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是科学发展观最初的思想萌芽。
在这篇讲话中,胡锦涛同志将他在深圳提出的一些论断作为讲话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调,要“坚持全面的发展观,通过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不断增创新优势”;要“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加快发展的新路子,通过完善发展思路不断增创新优势”;要“着力深化改革,通过制度创新不断增创新优势”;要“进一步发展外向型经济,通过扩大对外开放不断增创新优势”;要“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战略,通过科技创新和发挥人才效应不断增创新优势”,等等。
他进一步指出:“在发展问题上,我们始终要坚持两条。一是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必须抓住一切机遇加快发展,首先要把经济建设进一步搞上去。二是发展要有新思路,必须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同时要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
在这篇讲话中,胡锦涛同志还着重阐述了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极端重要性,指出,这是贯彻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根本要求,也是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万众一心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他把时刻关心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切实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提高到坚持执政为民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强调:无论是贫困地区、欠发达地区还是发达地区,都要把关心群众生产生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难。他强调指出,尤其要关心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大力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切实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
张贺福分析,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胡锦涛同志在这篇讲话中明确提出了“全面的发展观”,强调要注重协调发展、探索发展的新路子、完善发展思路等等,表明他更加自觉地从理念的高度深化了对发展问题的认识。同时,他还初步阐发了科学发展观中发展是第一要义的基本思想,将科学发展观中的全面、协调、可持续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都明确提了出来,强调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万众一心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显然,胡锦涛同志此时对发展问题的思考,正在萌生、孕育着重大飞跃的新的思想内涵。
他分析道,尽管胡锦涛同志在这篇讲话中没有明确提出“以人为本”这个概念,不能说此时已经正式形成了科学发展观的完整概念,但这篇讲话提出的关于发展的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已经形成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萌芽。四个多月后,胡锦涛同志在江西考察工作时第一次提出科学发展观这个概念。同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重要要求,标志着科学发展观的正式形成。由此可见这篇讲话在科学发展观形成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深圳经济特区积累的有益经验,对于科学发展观形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布局深圳再发展
2009年12月20日至21日,胡锦涛同志在广东省珠海市考察工作时,明确提出了经济特区要“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的新要求。张贺福分析,这一重要新要求,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经济特区寄予的厚望,为推进深圳的改革发展,进一步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现在,深圳正处在又一个关键的发展阶段。张贺福分析说,进一步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新一轮的改革发展,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积极探索发展的新思路。他介绍说,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和胡锦涛同志十分关心、支持深圳的改革发展。
2007年,设立新的深圳湾口岸,疏解陆路通关压力;2008年底,国务院正式批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年-2020年)》,凸显深圳经济特区在珠三角9个城市中的特殊地位;2009年4月,试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2009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了《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今年7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的范围扩大到深圳全市,将宝安、龙岗两区纳入特区范围。
尤其针对《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张贺福分析认为,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更好地推进深圳的改革发展作出的最重大的部署。
按照十七大提出的更好发挥经济特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的新要求,《方案》要求深圳“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自主创新领先区、现代产业集聚区、粤港澳合作先导区、法治建设模范区,强化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地位、加快建设国际化城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
《方案》同时提出,对国家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对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未来发展方向需要探索的制度设计、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和对全国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体制创新、对国家加强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重要事项等四个方面,深圳市“先行先试”。
张贺福分析,这实质上就是要求深圳经济特区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继续充分发挥“窗口”、“试验田”、“排头兵”和示范区作用,“这些目标、要求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体现了深圳经济特区特有的光荣使命和历史责任。”
经中央批准,自2010年7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的范围扩大到深圳全市,将宝安、龙岗两区纳入特区范围。张贺福分析,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提高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能力,扎实推进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尽快解决特区内外发展不平衡、特区发展空间局限和“一市两法”等问题作出的重要决策。
这一重要决策,必将对深圳在新的发展阶段走集约化、内涵式发展道路,充分发挥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对全国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等,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记者袁元 实习生唐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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