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醉酒驾车逃避检查,25岁的浙江台州人朱高鸿在逃跑过程中发生事故死亡。事发后,死者家属认为是交警的追赶导致事故的发生。交警部门如何在严查交通违法同时防止因追赶嫌疑人导致意外,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
小伙醉酒驾车逃避检查遭遇意外
8月15日凌晨,浙江台州路桥交警在台州中心大道与路桥双水路交叉口设卡查酒驾,一辆QQ轿车在发现民警设卡后,调头逃避检查。
据现场民警介绍,当时民警发现在距检查点30米左右,一辆由椒江开往路桥方向的红色奇瑞QQ轿车,突然加速绕过中间隔离花坛调头疾驰。检查人员见该车飞速行驶,行车轨迹可疑,有酒后驾车嫌疑,遂驾驶警车跟踪,并通过喊话器要求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该车没有停下,反而加速向椒江方向驶去,经过一个红绿灯口快速插入旁边的非机动车道,在非机动车道上发生了翻车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民警立即将两名伤者送到台州医院路桥院区紧急救治,司机朱高鸿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经台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测,他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0mg/100ml,属醉酒驾车。受伤的乘客陈波也处于醉酒状态。
“可能是因为警车突然出现,导致他很害怕,便开车逃跑。”朱高鸿的家人认为。
遇到违法车辆追不追?交警很纠结
2006年1月1日,公安部发布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正式实施。据规定,只有在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有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他人生命时,交警可以驾车追缉。除此之外,交警不得开车追违法车,可当场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或者通知前方交警堵截。
“虽然工作规范上有规定,但我们在实际过程中却很难操作。”杭州市交警支队西湖大队的一位交警表示。现在,交警部门在查处酒驾时十分严格,经常夜间设卡检查,也经常遇到车辆逃避检查的情况。“我们很难辨别驾车逃跑的违法嫌疑人是否有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如果车上的人是酒后驾车,那么就是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而如果不追查,万一该车在逃过了检查后发生事故,是不是又要说交警执法不作为导致事故了呢?”
杭州市民岳海鹏认为,警察抓违法人员,是其职责所在,遇到有违法嫌疑的车辆应该积极进行盘查。但也有市民对此表示异议,出租车司机赵迪认为,警车在追赶涉嫌违法车辆时,容易给当事人产生心理压力,造成动作变形,发生不必要的事故,因此交警应慎用当街追缉手段。
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通警察局长赵野松表示,当前社会交通状态需要交警部门严格执法,但在执法过程中也要注意规范执法。从目前的情况看,逃避检查的车辆往往都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有的甚至还涉嫌刑事犯罪。因此,交警对逃避检查车辆的追查还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在追赶过程中,民警要严格规范执法,如及时亮明身份和标志,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相应方式,如跟随、喊话等,不应有过度刺激当事人的行为,但当嫌疑车辆出现明显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时,民警就要采取断然措施予以制止,包括强制停车。
专家建议:尽快出台操作性强司法规范
“在台州这起案例中,在车祸中遇难的朱高鸿是酒驾逃跑,其行为可能会威胁他人生命和公共安全,警察制止这种行为,属于正常执法。”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王全明律师认为。交警查处违法车辆,是其职务行为,因此产生的意外后果,不应该由警察个人来承担。
王全明表示,近年来,因交警或警察追赶违法犯罪嫌疑人而发生意外,导致当事人死亡的事件多次发生,引发了诸多法律诉讼。对此,《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有相关的规定,而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可以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的细化,明确交警采取追捕及其他各种强制措施的情形,一方面要严查交通违法行为,一方面要注重人性化执法,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悲剧。
也有市民建议,交警部门在遇到逃避检查车辆时,采取的手段可以更灵活,如抄下号码、联系前方路段交警进行拦截。还有市民建议,可以参照肇事逃逸负全责的方式,对逃避酒驾检查的车辆从严处罚,只要交警部门掌握了逃避检查的证据,如录像、照片等,就可处以不低于酒驾的处罚。 (记者 方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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