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少数公务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乱用警灯、乱鸣警笛、乱闯信号灯的交通违法现象,河南省公安厅在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决定自7月29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豫O号牌,所有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使用的豫O号牌全部采用自编自选方式更换为民用号牌,转籍至各省辖市车辆管理所。
豫O号牌,公务车的标志,更是特权车的标志。取消豫O号牌,不过是取消了特权车的标志,是否能从根本上解决它们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老毛病呢?我看有点悬。其实,真正牛的并不是特权车,而是坐在特权车里的特权者。有交警如此来形容特权车:“带不带斧子都是李逵。”挂特权车牌照、坐特权车只是一个标志,一个拥有特权的标志,所以用“带不带斧子都是李逵”来形容很形象很生动。特权牌摘下了,不过是“李逵的斧子”没带,特权车地位没有动摇,特权者身份没有变化。
为治理公车私用等行为,河北省保定市规定,去年10月底前,该市6000辆公务车全部带“标”上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据透露,为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运行费用,保定市纪委、财政局、监察局印发了《关于对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张贴“公务用车”标识的通知》,明确规定公务车辆,政法系统所有冀O牌照的公务车,都必须张贴“公务用车”标志。有人担心:公车标识别成了“特权车”新标签。挂上“公务用车”,所有的“公务用车”甚至都会“牛起来”,给“李鬼”送来“斧子”,特权车又会增添“李鬼成员”。
特权车上一定坐的是特权者,特权者坐在任何车辆上都成特权车。特权者与特权车不是蛋与鸡的关系,而是典型的因果关系。取不取消特殊号牌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没收掉“李逵”的特权。其实,滥用职权、拥有特权的现象何止在特权车上。“权力飙车”是不会轻易刹车的,“权力出轨”也是不会轻易掉头的,惟有赋予公众和社会舆论强有力的监督功能,并且将之转化为问责资源,方能让权力行驶在为民所用的轨道上。(冬雪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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