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上百位湖北籍农民工在陕西讨薪被打事件引发媒体持续关注。7月21日,这百余位在包(头)西(安)铁路线西安市临潼区务工的湖北籍农民工,连续数天讨薪未果后反遭300余名手持木棒的男子围殴,致使30余人受伤,9人重伤。事件发生后,湖北省总工会立即启动农民工异地维权联动机制,派出专班抵达西安临潼对此事展开调查,并于昨日与当地相关部门展开交涉。
湖北省总工会对被打农民工权益的关注和主张令人欣慰。维权行动的结果如何,应当得到进一步关注。维权机制从哪里启动,农民工这个群体的权益如何得到实现,同样是一个值得思索的问题。
据新闻报道,湖北省总工会在异地维权联动机制启动的同时,也已经联系协调陕西省总工会、西安市总工会,请求对方为这次湖北维权行动提供必要支持保障,在此交涉之下,南漳县总工会已会同劳动、公安、司法等部门组成维权专班,介入事件的交涉与调查。这种维权机制的启动,实际上是一种劳动者户籍地维权的方式,并非是工会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正常状态。
工会是基于劳动关系而存在的群团组织。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发生在哪里,哪里的工会就应当是权益的主张和保护的主体。但在此次农民工讨薪被殴打的事件中,第一时间主动展开调查和交涉的并非陕西当地的工会,而是作为务工者户籍地的湖北省工会,基于“地缘”的工会成为替农民工维权主要的行动者,而基于“业缘”的工会反而是维权中的配合者。这种维权归属上的错位其实是当下工会对本地农民工权益维护的主动性不强,覆盖面不够的折射。农民工走到哪里,户籍地的维权就延伸到哪里,虽说体现出了权利主张上的良好愿望,另一方面,其实也是应对当下农民工权益保护无力的无奈之举。
农民工去往外省工作,权利救济则要依赖自己家乡的工会,这种状态比以往权益保护中的极度弱势和真空状态要好很多,但其局限性是十分明显的。当人口的自由流动已经成为整个社会最正常不过的状态,这种建立在户籍制度上的异地维权状态,不仅与当下劳动力市场的现状和现代社会的维权方式背离甚远,其维权成本也更加高昂,过程更加艰难,以目前劳动力输出的普遍性和广泛性而言,这种手段必然难以满足遍布全国各地的农民工日益高涨的维权要求。我们不是要反对户籍地工会对本省在外务工人员的权益关注,也不是要否认异地维权联动机制的有效性,而是主张农民工工作所在地的工会应当更加明晰自己的职责,从而促使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保护进入一种更为畅通的,与工会的本质相一致的正常状态。
当然,劳动者所在地的工会维权不力,是此次讨薪农民工被殴所折射的问题所在,但反思并不能就此止步。在更深的层次上,我们应当看到,这不仅是地方工会的个别性问题,更是与目前工会实现其职能的内在制约紧密关联的。从工会服务的对象来说,大多数农民工依然不是工会的会员,农民工群体中缺乏足够的工会组织,而从工会自身的性质来说,它既是体现政府关爱和服务劳动者的机构,也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这种身份和定位的模糊,常常使得维权位置不清,职责不明,尤其是在对外来务工者这种非户籍人员的维权上,常常缺乏明晰边界。而只有在社会生活中重新确立自己的位置,使工会真正成为现代社会意义上的自治组织,工会维权才能从机制上彻底理顺,从而获得更有效的手段,更强大的力量。□ 本报评论员 李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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