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8日上午10时左右,位于南京市栖霞区的南京市塑料四厂厂区的可燃气体管道发生泄露爆炸,全城均有震感,目前现场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受伤人员正在通过医院得到救治。初步确认现场有5人死亡,伤者中28人伤势较重。 中新社发 宋峤 摄
中新网南京7月29日电(记者申冉 唐娟)在今天下午举行的南京728事件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上,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黄亚玲就案发情况作了详细通报,公安局连夜拘捕了四名相关肇事者。根据连夜审询,爆炸事件或由拆迁单位违规转包施工造成,其中三名肇事者为裙带关系。
根据黄局长介绍,四名肇事者分别为扬州鸿运基础设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绍建军(男,45岁,南京栖霞区人),绍某的妻弟董来荣(男,54岁,江苏淮安人),董某妻弟方强峰(男,南京人),原南京塑料四厂安全工程负责人蒋山尊(男,49岁,南京人)。
根据安检局局长刘照华介绍,事故发生地为南京市原塑料四厂地块,塑料四厂于今年春节期间和栖霞迈燕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签订拆迁转让合同,并支付拆迁转让费用。于今年6月,该领导小组就将拆迁工程转包给了扬州鸿运基础设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由该是公司负责平整土地,拆除地面建筑。该公司负责人绍某违规将工程转包给了其妻弟董某。董某又将该工程违规转包给了其妻弟方某。个体施工者方某在进场施工期间,不顾塑料四厂及当地街道负责人的提醒和警告,进行违规拆除。
刘照华说:“这种违规转包的行为,使得整个拆迁工程不能在安全拆迁的要求和监督下进行,同时,个体拆迁单位安全意识淡漠,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诱因。”
参与互动(0) | 【编辑:宋方灿】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