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免去冯缤助理审判员职务——据7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冯缤妻子工作10年却被辞退,身为法官的冯缤为帮助妻子维权,于今年6月21日至23日,一连3天身穿法官服、胸佩国徽,站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口的警戒线外,手举着一个大大的“冤”字牌上访。
媒体在报道这一事件中,习惯性地渲染成“法官告法院”,突出了冯缤的法官身份。其实,从法理上讲,冯缤的上访就是一例公民上访。事件是这样的:作为后勤人员同在孝感中院工作的冯缤妻子,2008年被以清退“临时人员”为名清退,冯缤认为妻子在孝感中院工作了10年,按照该年新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应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法院没有理会,直接停掉了其妻工作,冯缤认为法院违法,遂亲自代理妻子的案件,由此走上了上访之路。
一身法袍帮了冯缤很多忙。如果不是他的法官身份,他在孝感劳动局门口拦车喊冤,并与执法监察大队发生冲突后,或许不会得到调解处理;如果不是身上的法袍,他或许都进不了法院信访局的接待室;如果不是身穿法袍、胸别法院院徽,深知对这类敏感案件立案难的冯缤,应该知道是很难立案的。如果换作普通百姓,其结果往往不会这样。
但即使这样,冯缤依然没有跳出屡屡碰壁的怪圈。劳动仲裁超过了法定审限迟迟没有下文;仲裁确认了10年劳动关系却不认为可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申请启动再审程序超过了期限没有任何回复……作为一名法官的法律信仰,就这样不断地撞到现实的墙壁上。
而更走不出的一个怪圈是,冯缤试图用自己的经历告诉全社会,“不是所有上访人都不懂法律”,但最终的结果,却是他在一些人眼中真的被认为是“司法考试考傻了”,以致冯缤自己都感叹“这几年法律白学了”。
所以说,这起案件与其说是“法官告法院”,莫若说冯缤以一名法官的职业身份,放大了民间维权之路的艰辛与困苦。
比如,这起事件虽有着简单的背景——湖北省和孝感市清退事业单位临时工的两个文件,却展现出了复杂的层次关系——行政权力干扰法律法规甚至渗透到了司法依据之中。就连劳动法领域专家都说,冯缤的行为注定要与现实碰壁,虽然他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由此可见,行政权力之越界而为在一些地方确实比较严重。(燕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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