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干部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外需向组织出具书面报告(7月26日《新京报》)。
“祼官”因身份特殊、作案空间大、追捕难度高,一直被视为腐败防控的难点。此前出台的“祼官”不得担任“一把手”,以及刚出台的“裸官”需主动报告收入和配偶子女移居动向的规定就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旨在预防腐败。
有一点必须承认,无论是要求官员交代收入情况,还是主动报告家人移居动向,都是建立在官员道德自觉的基础之上,多少有点一厢情愿。毕竟,心存野心、动机不良的“裸官”,坦白自己的收入、汇报子女配偶动向,就是明摆着“暴露目标”,他们才不会如此弱智。
监督“裸官”就该主动出击、不留空子,一旦把主动权交给“裸官”自己,后果不堪设想。无论是真的寄望于“裸官”道德自醒,还是有意考验“裸官”的个人品行,坐等“报告”实在是风险重重,甚至有可能在坐等中,给“裸官”留下足够的作案时间,在坐等中让“祼官”自由作案、成功逃脱。
不能坐等,那又该靠什么呢?靠制度,靠观察,靠监督,靠主动……总之,不能靠官员个人自觉。譬如:可以通过调控分工、削减权力,降低“祼官”的作案能力;可以通过金融连锁、立体监督“裸官”的财力状况及流动去向……
总而言之,监督“祼官”要靠主动出击,断不可寄望于官员的道德自觉,更不能坐等“报告”。如若真的相信“裸官”会自觉“暴露”,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当“裸官”在眼皮底下携款出走时,我们却全然不知。 (王从清)
参与互动(0) | 【编辑:吴博】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