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23日电(记者 周锐)中国官方23日通报,经初步分析,大连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的原因是:在“宇宙宝石”油轮已暂停卸油作业的情况下,辉盛达公司和祥诚公司仍继续向输油管道中注入含有强氧化剂的原油脱硫剂,造成输油管道内发生化学爆炸。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分析中。
2010年7月16日18时许,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罐区输油管道发生爆炸,造成原油大量泄漏并引起火灾。
中国安全监管总局和公安部23日联合发布《关于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简要还原事故经过,并对事故原因作出分析。
据调查,7月15日15时30分左右,“宇宙宝石”油轮开始向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卸油。随后,祥诚公司和辉盛达公司作业人员开始通过原油罐区内一条输油管道(内径0.9米)上的排空阀,向输油管道中注入脱硫剂。所添加的原油脱硫剂由辉盛达公司生产。
7月16日13时左右,油轮暂停卸油作业,但注入脱硫剂的作业没有停止。18时左右,在注入了88立方米脱硫剂后,现场作业人员加水对脱硫剂管路和泵进行冲洗。8分钟后,靠近脱硫剂注入部位的输油管道突然发生爆炸,引发火灾。
这场火灾造成部分输油管道、附近储罐阀门、输油泵房和电力系统损坏和大量原油泄漏。事故导致储罐阀门无法及时关闭,火灾不断扩大。原油顺地下管沟流淌,形成地面流淌火,火势蔓延。事故造成103号罐和周边泵房及港区主要输油管道严重损坏,部分原油流入附近海域。
《通知》称,本次事故暴露了4方面问题:一是事故单位对所加入原油脱硫剂的安全可靠性没有进行科学论证;二是原油脱硫剂的加入方法没有正规设计,没有对加注作业进行风险辨识,没有制定安全作业规程;三是原油接卸过程中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指挥协调不力,管理混乱,信息不畅,有关部门接到暂停卸油作业的信息后,没有及时通知停止加剂作业,事故单位对承包商现场作业疏于管理,现场监护不力;四是事故造成电力系统损坏,应急和消防设施失效,罐区阀门无法关闭。
此外,港区内原油等危险化学品大型储罐集中布置,也是造成事故险象环生的重要因素。据调查,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内建有20个储罐,库存能力185万立方米;周边还有其他单位大量原油罐区、成品油罐区和液体化工产品罐区,储存原油、成品油、苯、甲苯等危险化学品。
国际储运公司是中国石油大连中石油国际事业公司(80%股份)与大连港股份公司(20%股份)的合资企业,成立于2005年9月,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的日常运营和检维修工作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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