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统计分析各地高温补贴政策时发现,在14个省份中,除了火炉城市重庆外,各省份发放高温津贴的条件几乎一样,均是露天35℃、室内33℃,只有重庆的 高温津贴条件要求最为严格,最低温度为37℃。14个省份的高温津贴发放办法基本分为两种,一种是按照特定的月份发放,如北京等8个省份。另外6个省份执行的是按日补。(《法制晚报》7月7日报道)
当前唯一一部劳动者高温作业下可参照的法规,还是1960年7月1日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民众呼吁尽快出台新法规,取代这部实行了半个世纪的“不合时宜”的法规。可是如果按照目前“按气温定补,按月度发钱”的思路来“规范”,真不知现实中会补出多少荒唐来。
毫无疑问,按当日气温、按工作环境、按岗位条件、按天数发放才算是应补尽补。此外,如果劳动者应该得到却没有得到高温补贴时,能有便捷的申诉渠道,而且不存在举报风险,这才是法规本身、执法力度、法制环境最应该具备的作为。而目前各地的做法,基本没有脱离笼统的“按月发放”政策,监督执法软弱,使得劳动者得不到高温补贴又因为怕丢饭碗而不敢举报。
不难想象,高温补贴要实现上述人性化,法律法规做出规定并不难,难的是执法到位和法制环境,难的是劳动者因为自身弱势而不敢主张权利。 (马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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