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中央批准:朱明国同志任广东省委副书记。
朱明国,男,黎族,1957年5月生,海南五指山人,1975年10月入党,1974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培训部三年制培训班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副总警监。
1974~1984年,广东省保亭县畅好公社毛招小学教师,保城公社路线教育工作队队员,畅好公社保国大队党支部书记、革委会主任,畅好公社党委常委兼保国大队党支部书记、公社团委书记,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保亭县委常委(其间:1982.08~1984.07在中山大学法律系干部专修科学习);1984~1988年,广东省海南自治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直机关党委书记(其间:1985.09~1988.07在中央党校培训部三年制培训班学习);1988~1993年,海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1993~1994年,海南省文昌县委书记(副厅局级);1994~1995年,海南省文昌县委书记、县长(1995.02明确为正厅局级);1995~1998年,海南省文昌市(县级市)委书记、市长(其间:1995.09~1996.07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8~2001年,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2001~2002年,重庆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2002~2006年,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2006年至今,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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