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调查组成员、市公安局警官耿向东对记者说:“警方通过调查得知,当年崔德志具体负责政协主办的于右任书法作品巡展,但巡展结束后政协欠他3万元经费,一直没有结算,最终政协同意部分作品由崔德志和张爱丽保管,等经费还清后再交还。”
对于陕西省于右任书法学会借走的作品下落,警方表示仍在调查核实之中。该学会老同志、当事人武建吉说:“这是学会第一届会长范明时期的事,学会确实借了作品用于展览,作品应当是9件,时间好像是在1988年,而不是调查组说的1991年。”显然,武建吉提供的情况与调查组的通报也有出入。
陕西建宾律师事务所段万金律师说:“在这起事件中,当事人利用职务之便,不管何种原因拿走捐赠物品,都涉嫌职务犯罪,应该由检察机关来办理。调查组出结论,弹性很大,缺乏法律主体,最后可以谁都不承担责任。”
同时,新闻发布会只是通报了122件书法作品的流向,没有向公众和卓登本人展示已查实的作品,也没有说清楚这些作品“被保管”、“被借走”的过程和细节。
为此,卓登说:“我很担心捐赠的书法作品被‘掉包’。因为我在追查文物下落的过程中,已经有干部说‘你捐的是赝品,要也没用’的话!”
卓登表示:“有关干部不被追究责任,文物部门不完善保护管理,今后谁敢把文物捐赠给国家”
当地一些干部群众也不解地说,如果捐赠人不追查文物下落,这些文物很可能永远“被保管”和“被借走”。
针对上述质疑,田晓东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市政协将根据最终的调查情况,按性质对相关责任人员启动责任追究。市政协以此为鉴,加强了文史资料管理,并分类归档、造册登记。
听说7月3日调查组要召开通报会,捐赠人卓登早早来到会场,但被调查组人员劝离。
卓登的代理律师秦涛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受赠人每年度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督;捐赠人有权向受赠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卓登对记者说:“最该知道这批文物下落的人是我,不知道调查组为何偏偏不让我参加通报会。而且通报会对作品去向并没有讲清,与实际情况有出入,这些文物保存现状也没交代,不知道有人想掩盖什么”
爱好文物的咸阳市民孙安也认为,调查组应当尊重捐赠人的知情权,否则很容易被怀疑“另有隐情”。
陕西省文物局干部胡林贵认为,“查明”作品流向并不等于还原事件真相。比如捐赠给政府的作品为何长期“保管”在私人手里,作品的件数为什么不一致,回收的捐赠作品是否被“掉包”等。对这些质疑,调查组表示对作品的真伪识别存在一定难度,这需要权威部门的鉴定,但是卓登当初捐赠时并没有进行鉴定,所以调查真相还需要时间和寻找证据支持。
记者查阅1986年《关于解决卓登一家转为城市户口的报告》,发现这样一段话:“卓登同志将于右任先生墨迹118幅和部分珍贵文物捐给国家……”这句话显示,卓登捐赠于右任作品仅一个月后,捐赠的122件书法作品就变成了118幅,那么另外4件去哪里了呢调查组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称,警方也注意到了这个细节,对于相关作品的流向目前正进一步侦查中。
田晓东对记者说,外界所说的“卓登所捐的122件于右任书法作品”有误,应该是“于右任等人的122件书画作品”。调查组发现在卓登当时捐赠的清单上显示,他所捐122件书画作品中97件有于右任字样的条款,25件作品没有写“于右任”字样,其中写明“刘海天书”的4件、“公石书”的2件、“无款”的9件、“无名画”7张,还有未指名的“中画对联一副3件”。
鉴于上述种种疑问,究竟事实真相如何,公众期待有关部门尽快给出负责任的答复。 (记者冯国、梁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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