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小磊,实习生郑飞,通讯员姚文军报道:“现在的企业工会和工会主席,很少是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基本上是企业老板内定。一旦出现劳资纠纷,工会就成了企业老板的代言人,根本不会站在职工的利益角度说话。代表职工利益的工会,多数已是形同虚设!”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邓维龙昨日在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大会上说。
邓维龙表示,维护职工权益,一方面要加强工会主席的民主选举,另一方面,工会律师团要伸出援手,通过法律手段为职工维权。
邓维龙说,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劳资矛盾长期存在,不及时化解和处理好,会激化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成立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有利于增强工会的法律维权力量,发挥工会作为职工利益诉求的“代表者”和“代言人”作用。
邓维龙指出,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广东省劳资双方的内在矛盾更加突出,已成为影响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邓维龙认为,劳资矛盾的激化、工人权利得不到保障,和企业工会的形同虚设是密切相关的。他指出,很多企业的工会主席并不是民主选举出来的。“我们做过一个调查,有些企业是这样选工会主席的:员工进去的时候填一张表,问他们是否同意某人担任工会主席,同意就打钩。”邓维龙说,“这样的工会主席根本不是民主选举的。很多企业工会在工人心目中只是老板的附设机构,工会在平常就做些困难员工帮扶、主持活动竞赛的事,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为老板创造价值。但是当劳资矛盾发展到比较尖锐的时候,工会就代表老板的利益了”。
张小磊、郑飞、姚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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