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6日电 据联合国网站报道,由于伊拉克南部几个省安全形势的改善,难民署5月5日决定对伊拉克难民庇护的指导方针进行修订。难民署以前的建议是:除了犯有战争罪的人以外,对所有来自南部的庇护申请者全部给与难民地位。现在难民署认为,来自这些地区的伊拉克人受到国际保护的需要应该采取逐个审查、依据具体情况而定的原则。
目前,在大多数中部省份,如迪亚拉、基尔库克等,暴力、冲突和侵犯人权仍在持续。难民署认为,所有来自这些地区的庇护寻求者全部需要得到国际保护。对于北方三省的庇护寻求者,难民署仍然维持原来的建议,即根据申请者的实际情况逐一审批。由于南部安全形势的改善,难民署 建议对于来自南部各省和西部省份艾尔—安巴省(Al-Anbar)的庇护寻求者也实行逐一审批的政策。难民署发言人雷德蒙德表示,来自这些省份的一些特殊群体应该得到特殊考虑。
雷德蒙德:“这些群体包括,宗教和少数民族;政府官员;被视为敌对的武装组织或政治派别的伊拉克人;同多国部队或外国公司有从属关系的伊拉克人;某些专业人员;媒体工作人员;人权活动者和同性恋者。”
难民署强调,伊拉克某些地区安全状况的改善不足以构成取消大部分伊拉克难民庇护或是推进和鼓励大范围返乡的条件。
目前大部分伊拉克难民在邻国,特别是叙利亚和约旦,还有埃及和黎巴嫩避难。去年,有4万多伊拉克人向工业化国家递交了庇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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