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朝日新闻》报道,1月23日日本最高法院向“光华寮”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发出“具有中国代表权的政府是哪个”的意见征求信。涉及中国财产归属的、被日本司法系统尘封了20年的“光华寮”案,再次引起关注。
“光华寮”是一栋位于日本京都市的5层公寓。1950年台湾驻日代表团用变卖侵华日军掠夺物资的公款买下该房产,作为中国留日学生宿舍。1952年底台湾“驻日使馆”同原房主签订买卖合同,并于1961年6月以“中华民国”名义进行了房产登记。但该房产自日本战败后一直由爱国华侨和留学生管理和使用。1967年台湾“驻日大使”陈之迈向京都地方法院起诉,要求爱国华侨退出。由此,这座不起眼的小楼成了牵动大陆、台湾和日本当局的大麻烦。
1977年9月,日本京都地方法院判决,驳回台湾方面的起诉,认定由于中日邦交正常化,“光华寮”所有权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方面于同年10月以“中华民国”名义上诉至大阪高等法院。1982年4月,大阪高等法院裁判,称台湾为“被承认的事实上的政府”,决定受理“中华民国”的上诉并将此案退回到京都地方法院重审。
此后的1986年2月,京都地方法院重新审判,沿用了大阪高等法院的主要论据,判定爱国华侨方面败诉。1987年2月大阪高等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华侨方面于1987年3月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中国方面对此强烈抗议,认为此举意味着日本“承认两个中国”。邓小平曾专门就此批评日本的做法,中日首脑会谈也曾把“光华寮诉讼案”作为议题。自那时起,日本最高法院事实上给这个案子贴上了封条。
不过最近,案子再也封不住了。《朝日新闻》报道说,1月23日日本最高法院向“光华寮”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发出“具有中国代表权的政府是哪个”的意见征求信。最高法院近期将重新审理台湾胜诉的二审判决。日本法学专家认为,此案涉及日本司法是否承认“一个中国”的原则问题,因而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
有分析指出,如果日本最高法院判断承继中华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遂行此诉讼的话,那么台湾就不得不将诉讼活动交由大陆处理;如果判决“台湾不具持续诉讼活动的正当性”的话,整个审判的基础将瓦解。看来,“光华寮”案件很快将有一个合理的最终判决出现。
(来源:青年参考,特约记者 郭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