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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新国籍法的通过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然而印尼华人却不敢轻言庆祝,多年担惊受怕留下的心理阴影,难以被这一缕姗姗来迟的阳光驱赶殆尽
文/冯亦斐 段海燕
7月11日,印尼新的《国籍法》在国会得到通过。新法摒除了对“本土人”和“非本土”人的区别对待。该法规定:凡出生在印尼并从未接受过他国国籍的人,自动成为印尼公民。
东南亚媒体评论说,这标志着包括华族在内的印尼少数族群不会在国籍问题上受到种族歧视,“今后他们跟所有印尼本土人一样,都被当成印尼人”。
“很多华人社团领袖都很高兴。现在印尼华人已经不再需要出示国籍证来证明自己的印尼公民身份。”印尼苏北华裔总会福利部委员陈民生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在过去,这是印尼华人的噩梦。”
在人口2.2亿的印尼,华裔占总人口的3%左右,华裔向来在国籍问题上遭遇歧视,在政府事务中经常被刁难,而一些重要的政府职位通常保留给印尼本土人。印尼棉兰一位华裔青年汉瑞克·苏帕拉蒂对本刊记者说:“这(新《国籍法》)是送给印尼华人的一份礼物,是政府为过去的不公正做出的道歉。”
担惊受怕的“二等公民”
1954年之前,刚刚独立的印尼政府实施较为宽松的政策,外侨如果不在一定期限内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明保留原籍,则自动转为印尼国民。而到了1954年,这一情况发生了转变,国籍政策开始试行主动制,外侨想加入印尼国籍,要向政府机关提供各种证明材料,还需要交纳高额费用。
1958年7月,印尼颁布了《关于印尼共和国国籍的1958年第62号法令》,以血统种族原则代替国际普遍承认的出生原则。根据这个法令,拥有印尼护照和出生证的华族人士在办理各种证件或手续时必须出示国籍证,而且还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费用。
暨南大学东南亚研究所副所长庄礼伟告诉本刊,印尼国会当年制定含有严重歧视华裔内容的国籍法,有内外两方面的原因。当时,印尼与中国关系恶化,印尼指责中国“输出革命”,而在印尼的华人很有可能是“第五纵队”。后来,两国关系改善,但中国方面以第三世界团结大局为重,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但这并没有促成印尼华族境遇的根本改善。
而在另一方面,印尼华人中的一部分富人与印尼权贵官商勾结牟取暴利,导致华人在印尼社会中形象不佳。为平息民愤,苏哈托政权制造出种族议题,纵容“华人在偷盗印尼财富”的种族主义言论,将矛头对准华人。事实上,与苏哈托家族和印尼高官关系密切的华人富商并未受到打压,反而是华人中下阶层受到了牵连。
由于“华人有钱”的印象深入人心,印尼官员便有了借“国籍证”榨取钱财的念头。而印尼华人软弱且缺乏团结,很容易就成为了被敲诈、欺负的对象。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印尼棉兰华人社团领袖对本刊记者说,该社团以前通知过当地华裔,如果有人或者官员要求他们出示国籍证来证明自己是印尼人,就向社团汇报,社团将会着手处理。
“但是华人太害怕了,他们宁愿多交些钱也不愿惹麻烦。他们认为,向社团报告会给他们带来新的麻烦。”这位华人领袖说。
印尼华裔社团领袖许天堂在其著作《政治漩涡中的华人》中,把华人比作印尼社会的“奶牛和替罪羊”。
在印尼,华人善于经营,经济状况普遍比印尼本土人士要好,但华商在经济上的富却并没有能够带来政治上的强。从荷兰殖民时期开始,华裔从政就受到很多限制,没能在政府和国会中得到相应的发言权。
陈民生告诉记者:“只要有排华事件发生,就一定会有政治上争权夺利的背景。”
1998年的大规模排华活动达到了一个恐怖的顶峰,残酷而赤裸裸的种族暴乱不仅给华人带来了巨痛和重创,也给整个印尼社会带来严重损失。华人对前景信心索然,很多人选择逃离印尼。
“我们是如此地担惊受怕。我们甚至害怕一些压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汉瑞克说,“我们所要求的,仅仅是过自己的生活,没有尖叫和恐惧。”
艰辛的和解之路
1998年排华事件发生后,华人资本的撤离,对于刚刚经受了东南亚金融危机重击的印尼可谓雪上加霜。
此时,整个印尼社会开始进行反思。
“政治上,华人没有和经济相适应的力量来保护经济利益。印尼民主化之后,总体情况开始有所改观。”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研究员尚前宏对本刊记者说,“特别是在瓦希德执政后,在改善华人处境方面有很大的动作。可以说,今天《新国籍法》的通过在一方面是瓦希德政府推动的结果。”
1999年10月,瓦希德当选印尼总统,这位自称有华人血统的穆斯林领袖对华人社会态度亲切。在瓦希德的倡导下,印尼取消了一些歧视华人的法规。在2000年春节前,他送给了华人一份贺年礼,允许华人可以不需要申请就能公开欢度农历新年。
瓦希德曾经在一个记者招待会上动情地说:“我的一个朋友被迫改自己的姓,他选择印尼文‘Nagaria’这个字眼,意思是‘笑龙’,我告诉他这是错的,因为龙是不会笑的,所有的龙都是气呼呼的。还有一个朋友把姓改为‘Amil’,他儿子班上的老师问,你这个华人为什么会有个印度的姓,孩子回家向爸爸哭诉,这位朋友就来问我:‘我对印尼做出很大贡献,为什么我连自己的华人姓氏也不能用?’我向他保证,我的政府一定会改变所有反华人的政策!”
瓦希德政府虽然好景不长,但他之后的历届政府也都做出了努力。梅加瓦蒂政府在2002年将春节定为全国公共假日。而在苏西诺政府里,国会国籍法草案特别小组各派在去年11月份就取消歧视华族居民的国籍证问题达成一致。
“印尼新《国籍法》取消了歧视华人的条款,这首先要归功于印尼的民主转型。” 庄礼伟说。在民主政治环境下,印尼华人有了组党、结社、团结自助的权利,能够和平地向印尼政府表达意见,推动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而在民主政治环境下,尽管种族主义也有一定的生长空间,但总的来说,多元文化、多元族群政策的生长空间要好于种族主义的生长空间,政府施政也趋向于追求理性与和谐。
“也许政府意识到了印尼华人对这个国家所做出的重大贡献。”汉瑞克说,“华裔印尼人掌握了这个国家90%左右的经济。你可以想象,如果华人带着全部资产离开,印尼将会产生怎样的后果。”
庄礼伟认为,中国与印尼关系的不断改善,以及中国政府对海外华侨、华人的权益越来越重视,也是印尼取消对华人歧视条款的重要原因。
迟疑的欢呼
“现在就庆祝胜利为时尚早。” 本刊采访的那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华人社团领袖说,“在这项法律通过后,政府应该推出具体的实施程序,使国籍法得以贯彻。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这项法律本身并不能带来实质的变化。”
7月16日,印尼国会国籍法案专案小组委员会主席斯拉默提呈报告指出,新《国籍法》将全面取代1958年制订的《国籍法》,以便废除所有在性别和种族方面的歧视。他表示,政府必须尽快制订相关条例,并且最迟在六个月内开始执行这项新法律。
陈民生所在的印尼华人总会计划在最近组织一次说明会,帮助华人了解新《国籍法》。该社团并不计划组织庆祝活动,“如果庆祝或者表现出较大的反应的话,会引起一些政客的怀疑,可能会对我们采取一些监视的措施。”陈民生说。
华人社团现在仍有担心。一位华人领袖说,政府有可能推迟政策的实施程序,或者重新定义它。因为政府还需要聆听公众对这项法律的意见,如果有动乱或示威活动要求取消这项法律,具体实施办法的制定就会被政府延迟。
庄礼伟认为,目前印尼华人在经商、从政、生活、出行方面,仍不得不面对一些有形或无形的歧视。例如,印尼军方尚有一个华裔事务协调理事会,该机构是在假设华裔对国家忠诚度有问题的前提下成立的;对中国和华人采用“支那”和“支那人”的歧视性称呼还未正式取消;在教育方面,对华裔学生的不公平对待依然存在。
不过,“有这样的法律,以后华人的地位会慢慢有所提高。”陈民生说。
新《国籍法》还放开了之前对华人参政的诸多限制,允许华人担当政府要职,其中包括参与总统竞选。
“现在是印尼华人参政的时候了。”一位华人社团领袖说,“这项法律的通过,为印尼华人和其他族裔提供了一个巨大的机遇。”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