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奖这个话题,严格说被传媒特别是中文传媒抬高了。
诺奖原意是奖给上一年中为人类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所设立六个奖项是物理、化学、生物或医学、经济学、文学、和平奖。诺奖的物理、化学、生物或医学三项,虽然有时或有争议,其客观性还是被接受的。但诺奖的后三项实在是一言难尽。
诺奖的经济学且不去说他,就凭眼下的全球性经济危机,无论是权威还是民科,吃经济学饭的人自己都在脸红,还评奖?诺奖的文学奖,从诞生之日起就争议多多。虽然说文无第一,可一个奖项的结果经常不被人认可,这评选也太成问题了些。
诺贝尔文学奖可能还有讨论的余地,诺贝尔和平奖简直就是笑话。一个人写的小说文学圈不叫好,读者不买帐,出版商赔了钱,还可以勉强说是为人类做出杰出贡献——反正也没害人。可戈尔巴乔夫获诺贝尔和平奖,大约连这位获奖者自己今天也不愿提起了吧?
诺奖六大奖项,至少有一半客观性/权威性成问题,其地位应该有限。这一奖项合不合理是一回事,对中国充满道德优势,又事实上一再伤害中华民族的感情是客观事实。从一定角度说,中文媒体对诺奖宽容而客观,至今每年对其报道不厌其烦。
诺贝尔和平奖是奖给为世界和平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或组织。比文学奖更有趣的是,和平奖有以下公认表述:结果不被所有人接受,受强势价值观和利益左右,相较诺贝尔其他奖项,争议性更多含金量较低。
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诺贝尔和平奖颁奖一个世纪,居然有4个年度7人次,是为阿以血火获奖的。今天加沙打成这样,回顾居然有如此多的人为巴勒斯坦这块土地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既是对诺奖的巨大讽刺,也足资说明阿以问题之复杂。
1950年,美国人拉尔夫·本奇(Ralph Bunche,1904-1971) 获诺贝尔和平奖的,表彰他为调解第一次中东战争所做的努力。所有记载都一再强调他是历史上第一个获诺贝尔奖的黑人、有色人种。诺奖委员会及各种媒体、图书馆均认为,欧洲裔/白人/非有色人种获诺贝尔和平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必强调。
1948年第一次中东战争,阿拉伯诸国不接受联合国181号决议,从四面八万以4万多现代化军队进攻刚建国的以色列。以色列以3万多乌合之众绝地反击,事实证明犹太人更有纪律更团结也更有效率,战争结果让世界大跌眼镜。联合国出面调停停战,拉尔夫·本奇是特使。1957年,加拿大人莱斯特·伯勒斯·皮尔森(Lester Bowles Pearson,1897-1972)获和平奖, 表彰他解决苏伊士运河危机做出的贡献。文献从未强调这是加拿大人第一次获和平奖,诺奖委员会及媒体认为加拿大人获这个奖不奇怪。
此战又称第二次中东战争。1956年,英国法国与以色列组成联军,大举进攻埃及,夺战西奈半岛和苏伊士运河。美国和苏联强烈反对,主导联合国迫使三个侵略国撤军。时任加国外交部长的莱斯特,创造性提出派遣联合国维和部队进入战区,这也是联合国蓝盔部队的开始。
1978年,穆罕默德·安瓦尔·萨达特(Mohamed Anwar al-Sadat,1918-1981), 梅纳赫姆·贝京(Menachem Begin,1913-1992) ,携手共获诺奖。
这两个人,分别是埃及和以色列的总理,二人还分别是领导埃及独立的地下组织“自由军官组织”和创建以色列的地下组织“伊尔贡”的杰出领袖。1973年第四次中东战争,阿以双方终于承认谁也灭不了谁。萨达特与贝京由美国主导签下《戴维营协议》,是为阿以谈判并互相承认的开始。和平是要付出代价的,萨达特三年后遇刺身亡。
1994年, 阿拉法特(Yasser Arafat,1929-2004), 希蒙·佩雷斯 (Shimon Peres,1923-),伊扎克·拉宾(Yitzhak Rabin,1922-1995),共获和平奖。
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巴解执委会主席阿拉法特、以色列外长佩雷斯和总理拉宾,以表彰他们为中东和平做出的贡献。看看今天加沙的战火,不会有人同意这三个人该获奖。巴勒斯坦自治,以色列以土地换和平,这两个民族肯互相承认并坐在谈判桌前,已经是巨大进步,所以这三个人又真的该获奖。拉宾次年遇刺,以他的鲜血证明巴以和解的艰难与代价。
阿拉法特绝对是一个真正的传奇。在实战中他打过坦克。他是飞机旅行最多最频的政治人物。他身后法塔赫失去威望。他一生遇刺无数,最后死因成迷……
看看诺贝尔和平奖的名单,看看遇刺的萨达特和拉宾简历,阿以问题的复杂程度或许可见一斑。(李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