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成为第四个法律允许安乐死的欧洲国家
2008年12月19日 09: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2月19日电 卢森堡大公国议会18日经过5个多少时的激烈辩论,最终以31票同意、26票反对和3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允许使用安乐死的法律。
这项法律一直受到卢森堡国家元首亨利大公的反对和全国民众的广泛争论,在此次表决中有23个反对票来自首相容克所在的基督教民主党。
这样,卢森堡成为继荷兰、比利时和瑞士之后,第四个允许安乐死的欧洲国家。(李震)
【编辑:张晓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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