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7日电 捷克首位因殴打和威胁妻子受到新法律惩罚而被警察逐出家门10天的施暴丈夫,于13日回到自己家中,已得到妻子原谅的他,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
据奥地利《欧洲联合周报》报道, 从今年1月1日开始生效的捷克新法律首次授予警察一项特别权力:他们可以不经法院审判直接决定将施暴者驱逐出家门10天。而且这一决定不容抗辩,不许上诉,立即生效。在10天期限内,施暴者被禁止回家,禁止接近受害者。而受害者也被禁止与施暴者有任何接触与联系。
38岁的彼得·格13下午1时15分回到伊尔库夫城的自己家中。自从元旦凌晨他被警察带走之后夫妻俩第一次又在一起喝咖啡,然后他带着小儿子出去吃午饭。
自从2003年以来,彼得·格对妻子多次动粗,有时甚至当着他们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的面。善良的妻子从来没有向警察告发过,受了伤也没有去看医生。新年第一天的凌晨,喝得醉醺醺的彼得·格打碎了家中的家具,然后拿起一块玻璃碎片,威胁要杀死比他小5岁的妻子。邻居打电话报了警,后警察将其带走。
虽然彼得·格又回到了家,妻子也再次原谅了他,但是警察的调查仍未结束。当地警方女发言人皮芙库娃说:“如果被证实确有危险的威胁和扰乱秩序等行为,他可能会失去两年自由。”
据悉,在捷克,家庭内部来自丈夫、妻子、父母及其它家庭成员施暴的家庭暴力行为相当严重,而受害最深的是妇女。据统计四分之一的妇女都遭受过家庭暴力的侵害。2004年6月该国首次将家庭暴力列为犯罪行为。
上周在布拉格结束的一个国际会议上,专家们要求把将施暴者逐出家门的条款写入所有欧盟国家的法律。据称此次会议制定的推荐方案会在3月底提交到布鲁塞尔。(黄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