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奥巴马当地时间11月4日赢得美国大选,将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图为奥巴马当晚在芝加哥庆祝胜利。 中新社发 李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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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奥巴马当地时间11月4日赢得美国大选,将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图为奥巴马当晚在芝加哥庆祝胜利。 中新社发 李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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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成功了。
一个黑白混血儿,一个在没有父母陪伴的环境中成长的人,一个从名牌院校毕业却投入贫困社区工作的人,一个在大多数人怀疑目光中走向既定目标的人。
贝拉克·奥巴马,已经在美国创造了一个奇迹——接下来还有多少?
篮球场是奥巴马结识白人密友的地方
与美国往届总统候选人相比,奥巴马的身世不同寻常。
他于1961年出生在夏威夷,父亲是一名肯尼亚留学生,母亲是来自阿肯色州的白人女子,两人在夏威夷大学念书相识后结婚。但在他两岁的时候,父亲就离开家,前往哈佛求学,随后返回肯尼亚工作,奥巴马由母亲抚养长大。
随后,母亲再婚,嫁给印度尼西亚一名石油公司经理,带着10岁的奥巴马前往印尼生活。在此期间,奥巴马第一次目睹了第三世界国家的贫困、饥饿和疾病。然而,这段婚姻也没有维持太久,母亲离异后带着奥巴马回到夏威夷。但她因工作需要重返印尼,只能把孩子留给她父母照顾。所以,奥巴马的青年时代就在没有父亲、母亲也不在身边的环境中度过。
在奥巴马第一本自传《来自父亲的梦想》中写道,他的童年生活比同龄人更加混乱,因为他在黑白两种血液中挣扎,毕竟当时两种族裔通婚在美国并不常见。也正因如此,他可以理解黑人和白人两种文化,给他后来的从政生涯奠定基础。
据奥巴马的亲戚朋友介绍,奥巴马尽管从小聪明,喜欢阅读,但丝毫没有显露出希望从政的迹象,只是喜欢和朋友在一起打篮球、高尔夫和扑克。他对篮球格外痴迷,经常连续投篮到深夜。作为一个黑白混血的孩子,他在矛盾中寻找自己的定位,而篮球是他最好的心灵避难所。他后来在书中说,篮球场是他结识白人密友的地方,因为在那里,作为黑人不会是一种劣势。
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中,奥巴马学会了独自处理问题,就像一个“孤独的旅行者”。
从基层社区到美国政治家摇篮
奥巴马在进入加州洛杉矶西方学院后,放弃原来的名字贝里而开始使用现在的名字。他在校园内为人自信随和,也开始参加政治活动,在反种族隔离集会上讲话。其间,他开始考虑一个问题:为什么不能从基层做起,给这个国家带来变革。
为了开拓视野,奥巴马进入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获得政治学学位,并在纽约工作一段时间。其间,他的父亲在肯尼亚发生车祸去世,他也第一次回到父亲的故乡拜祭。
在寻找自己定位和生活方向的过程中,奥巴马做出了重大决定,辞掉在纽约的高薪工作,迁往芝加哥,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内接受了一份收入非常低的社区工作——在南部贫民区发动人们参政,发出他们的声音。
据当时的同事说,奥巴马看上去年轻稚嫩,但作风踏实,相当有组织能力,就算有些人相处不来,他也能与他们共事,完成一项工作。他总是说,“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所以不要在工作中掺杂感情色彩。
在芝加哥,奥巴马学会结盟的力量和发展人际关系的重要性。但遇到不喜欢的事情,他也会变得强硬和咄咄逼人,当然,也会给自己留有回旋余地。此外,在三年社区活动中,他也变得更加实用主义。他感到,这种努力尽管能改变一些人的生活,但不能改变美国社会。因此,奥巴马决定从政,前往美国政治家摇篮的哈佛攻读法学硕士。
在哈佛法学院,奥巴马逐渐成为风云人物,并担任知名专业学术月刊《哈佛法学评论》的首位黑人主编。凭借这些资历,他在毕业后拥有大把选择,然而他还是决定返回芝加哥,继续其社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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