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氏总统继承普京的路线,启动新的反腐败斗争。2008年1月22日,他作为总统候选人发表演讲,把反腐败列为自己竞选纲领的要点之一。他说,俄“政府机构腐败现象规模巨大”,“没有其他欧洲国家有着程度如此高的违法现象”,俄应加大打击腐败的力度。2月14日,他又发表讲话,指出腐败是“影响我们社会的最严重病症”,强调要开展大规模的反腐败斗争。5月19日,梅氏总统宣誓就职仅12天,就召开专门会议讨论反腐败问题,正式向腐败宣战。他说:俄“腐败问题相当严重,2007年仅官方统计的腐败案件就达1.05万件,这还是‘冰山一角’。腐败已成为俄社会最严重的问题之一”。他强调:“腐败对任何国家都是严重威胁。腐败会损害商业环境,削弱国力和损伤国家形象。最重要的是,腐败会降低民众对政府的信任。”
为加大反腐败的力度,梅氏提出反腐败的新思路。
一是把反腐败提升为国家项目。梅氏强调,“反腐败斗争必须成为一项国家工程”。这就是说,要把反腐败提升到与教育、卫生、住房、农业4大国家项目同样重要的优先地位。梅氏过去主管4大国家项目既有丰富经验,又有显著成绩,这次把反腐败提升为国家优先项目,必将鼓舞人心,使反腐败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同时,梅氏要求尽快制定反腐败国家计划,这个计划至少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要完善反腐败的立法,消除现行法律中的漏洞;二是要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加大打击和预防腐败的力度,从根本上减少滋生腐败的条件;三是要制定反腐败的行为标准。而且,政府各机构都要制定本部门的反腐败计划。
二是成立由总统亲自挂帅的“反腐败委员会”。俄过去成立的反腐败领导机构,尤其是2004年成立的“反腐败委员会”,是由政府总理领导的。这次新建立的“反腐败委员会”则由总统亲自挂帅,直接领导。同时,俄还将建立由总统办公厅主任领导的垮部门反腐工作组,并由总检察院协调所有执法机关的反腐败工作。从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工作安排看,俄的反腐败斗争必将比过去更加有力,更加有效。
三是尽快出台新的反腐败法规。过去,俄的反腐败立法大大落后于现实需要。例如,俄国家杜马早在1997年11月14 日就初步通过一个“反腐败”法案,可后来几年一直处在修订和完善之中,始终未能正式通过并由总统签署生效。最近两年,各部门又提出许多提案。有的部门提出,应规范政府官员收受馈赠和礼品的标准,凡收受超过4000卢布(约150美元)的馈赠和礼品,须据实申报和上缴;凡收受超过10万卢布(约3700美元)的非近亲间私人赠予,将依法予以起诉。有的部门提出,应在官员会见商人的场所“安装摄像头”。有的部门提出,应将部长、议员甚至总统本人的银行账户提供给金融监测局备案。2007年9月出任总理的祖布科夫也提出,应建立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必须通过一部反腐败法”。但是,“反腐败”法案的通过异常困难。俄国家杜马为此在2008年4月开会讨论,结果“反腐败”法案遭到否决。很多议员认为,要求官员们公开亲属收入和财产的信息等等是违反了公民的“宪法权利”。现在梅氏承诺,要出台一系列新的反腐败法规,要尽快签署“反腐败法”。
四是采取综合措施从制度上遏制腐败。梅氏说:“腐败已变成一个制度性问题,应该用制度性的对策来应对这个问题”;“要采取综合措施”,在经济和社会领域采取抵制和预防腐败的措施。为此,梅氏在2008年5月14日签署关于消除对经营活动行政限制的总统令,要求停止政府官员对小型企业的审查。这显然有利于防止政府官员利用审查企业来索取贿赂的腐败行为。同时,梅氏要求加强社会团体的作用,与腐败现象作斗争。他说:“我们必须打造一种局面,使每一位公仆都置身于公众监督之下”;公众手中的权力大了,腐败官员的日子就难过了”。他还强调,媒体和记者应在反腐败斗争发挥积极作用。此外,俄还打算整合政府各部门已有的数据库,建立一个综合电子资产数据库,以便掌握官员个人资产情况,追查申报收入与实际资产之间的出入,从而使腐败官员原形毕露。
然而,俄的腐败问题盘根错节,积重难返,多数居民对解决腐败问题已失去信心,认为腐败是“无法根除的”。所以,俄的反腐败形势不容乐观,梅氏总统的反腐败斗争依然任重而道远。(王正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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