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九日,成都恩威集团总裁薛永江发布消息称:香港艺员张柏芝继续代言洁尔阴洗液。目前,由其代言的广告在香港已完成拍摄,正在进行后期制作,不久将进行新版广告的推广和传播。图为张柏芝在香港拍摄实景。中新社发 程蒽供稿 摄
|
二月十九日,成都恩威集团总裁薛永江发布消息称:香港艺员张柏芝继续代言洁尔阴洗液。目前,由其代言的广告在香港已完成拍摄,正在进行后期制作,不久将进行新版广告的推广和传播。图为张柏芝在香港拍摄实景。中新社发 程蒽供稿 摄
|
3月12日晚21点19分,一身黑衣打扮的香港影视明星张柏芝出现在湖南卫视的电视荧幕上。21点43分,张柏芝再次出现。
这是张柏芝为四川恩威制药集团(以下简称恩威制药)的洁尔阴洗液产品代言的最新版电视广告,春节期间曾在中央电视台、各地方电视台热播。但截至目前,这则在黄金时段大肆铺开的广告被纷纷叫停。截至目前为止,重庆、四川、福建、浙江、天津、安徽等省卫视已经陆续停播,但其他卫视及若干省级频道、星空卫视却仍在播出。
有媒体猜测,深受“艳照门”影响的张柏芝公众形象已经一落千丈,导致各电视台开始“封杀”张柏芝。是否仅仅因此而停播其代言的广告?显然并没有如此简单。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有消费者向本报(《法制日报》)投诉称,张柏芝版洁尔阴广告涉嫌多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为此,记者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求证。
有没有经过审批
为了求证张柏芝版洁尔阴广告是否违规,记者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了解情况。
在国家药监局药品市场监督司信息广告监督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药品广告要经过企业所属地省药监部门的审批,才可以在所属地电视台播出。除此之外,需要在哪家电视台播出,还要经过当地药监部门的批准。这些审批广告文号都要在国家药监局备案。”
但是在国家药监局的官方网站上,记者并没有查询到张柏芝最新版洁尔阴广告的广告文号。
带着这个疑问,记者求证这位信息广告监督处的工作人员,得到答复:“处长开会外出,我不清楚此事。”随后记者向国家药监局发送了采访函,希望信息广告监督处给予答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仍然没有得到回复。
在恩威制药的官方网站上,记者查询到:洁尔阴洗液得到国家卫生部认可,先后在1993年被批准为中药第三类新药[(93)Z-32号],1997年被批准为中药保护品种[(97)卫药中保字085号],1998年被批准为中药第五类新药[(98)Z-108号],同年被上海市纳入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报销范围,1999年又被四川省评为名牌产品。2002年被国家药监局转为国药准字Z10930008号药品。
由此可见,“国药准字”洁尔阴洗液是药品,按照我国《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规定,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发布的广告含有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与药品有关的其他内容的,为药品广告,应当经过药监部门审查和批准。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四川药监局)负责广告监督的谢处长向记者指出,张柏芝版洁尔阴广告“并没有经过审批”。
但一个未经过审批的药品广告为何可以在各地电视台长时间播出?
谢处长随即解释到,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条的规定,非处方药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无需审查。“洁尔阴属于非处方药,在广告中只提到了名称,没提到功效,所以不用经过我们审批。”
有没有标明需标明的事项
我国《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七条明确规定,“药品广告中必须标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忠告语、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药品生产批准文号”;“药品广告必须标明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名称,不得单独出现‘咨询热线’、‘咨询电话’等内容”;“非处方药广告必须同时标明非处方药专用标识(OTC)”。
第八条规定,“非处方药广告的忠告语是:‘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第十七条规定,“按照本标准第七条规定必须在药品广告中出现的内容,其字体和颜色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上述内容在电视、电影、互联网、显示屏等媒体发布时,出现时间不得少于5秒”。
在几十秒的广告中,张柏芝提到:“你的健康需要更专业的呵护。同样是洗液,消字号不是药,没有治疗功效,国药准字才安全有效。买洗液,药认准,恩威洁尔阴。”但是画面中并没有出现药品通用名、忠告语、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等需要标明的文字。
对于这一点,谢处长同样以“只提名称,不提功效的药品广告可以不用这样”答复。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