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好”与“仍然严峻”
罗哲文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认为,目前我国对于文物保护的情况比过去有很大改观,总体情况是越来越好了。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各级领导到社会公众,大家对于文物保护的意识广泛提高了;二是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力的增强,投入到文物保护上的经费大幅提高;三是更先进的技术力量的介入,使得天灾等得到了更有效的解决方法。这些因素都在文物保护事业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使我们对于文物的保护工作能够更上一个台阶。
罗哲文先生介绍说,在1961年3月制定实施的《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中,我国就将“四有”视为文物保护单位最基础、最重要的工作来做。“四有”就是对于文物要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专门的保管机构和人员、有记录档案数据。1982年,随着《文物保护法》的颁布实施,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建设作为各级政府的责任和任务,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下来。今天,缺乏“四有”管理资料的单位将不具备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资格。
几十年来,尽管受经费、技术等客观条件的限制,这些基础工作仍然不尽完善,但仍是在做着不断趋于完善的努力的。“四有”是对于文物保护的底线要求,它们的顺利达标能够基本保证文物的安全,这其中更有出于未雨绸缪的忧患思虑。
在采访中,罗哲文先生特别强调了对于文物档案记录保存的重要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最特殊的情况下——就是完全被损毁之时,仍然能够依照存留资料对文物进行修复甚至重建。
谢辰生先生告诉《瞭望》新闻周刊,从我国文物保护的现状看,情况还是比较严峻的。特别是古建筑,最大的问题就是“法人违法,违法难究”。他认为,我国对建筑文物的破坏损毁在社会转型期是最严重的,尤其是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商业开发行为对北京的古城风貌损坏很大。以前我国拥有100多个有较高保存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现在保存完好的仅剩丽江、平遥等三四个。他认为,改革开放是我国在经济发展上面临的最好的机遇,却也使我们在文物保护的很多方面开始面临严峻挑战。
谢辰生先生提醒说,从现在到2010年左右,在我国建设突飞猛进的同时,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的矛盾可能会更加尖锐,在这段时间必须要加强文物部门的管理和力量,以保障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