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努力过了,我对得起历史赋予我的使命。”1月29日,就在外界纷纷惋惜培养了伏明霞、郭晶晶等冠军跳水运动员的于芬“报国无门”之际,她却在本报记者面前呈现出“豁达”的另一面。于芬告诉记者,严格说起来,她还是国家跳水队的副总教练。
到底是什么让一个国家队的副总教练十年始终没能再踏入国家队的训练场?为什么过了十年,她才提出回来?她还回得来吗?
2008年检验清华十年成果
仍是国家队的副总教练
青年周末:您为什么不早提出这个申请呢?这个时候,按照国家游泳中心的说法,备战计划已经成熟且早在实施?
于芬:我必须要说明的是,回归国家队执教,为2008年在北京奥运会贡献自己,一直是我的心愿。早在2000年伏明霞复出参加悉尼奥运会时,我作为伏明霞的教练,应该是要回到国家队去指导她的。2004年的时候,我训练出来的劳丽诗参加奥运会,我还是没能成为在奥运赛场指导她的教练;这些时候,我都争取了,但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成功。
青年周末:既然回来心愿由来已久,当初为什么离开呢?
于芬:严格说起来,直到现在,我都应该是国家跳水队的副总教练。1997年,亚特兰大奥运会结束之后,赛前集训性质的国家跳水队解散,教练们就带着队员各自回省队训练。我当时是国家队的副总教练,一下子闲下来了,正好清华大学要成立跳水队,我就过来了,并把以前在湖北队的关系转到了清华大学。
可是后来,国家队重新成立,始终没有人通知我这个副总教练去集训,当初我这个副总教练,是有国家体委发的非常正规的证书。直到现在,为什么不让我回去,连一个口头通知都没有。
埋头清华搞试验并未意识成外围
青年周末: 但作为一个国家跳水队的副总教练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被排除在外十年,至今没有一个说法,您不觉得委屈,都不去争取吗?
于芬:说实话,直到现在, 我一直以为自己还是国家队的教练,一直没有认为自己是外围的人。我在清华大学搞体教结合的训练,让运动员一边学习,一边参加训练,我也一直认为是在为国家队探索一种新的训练模式,是在播种试验田。因为国家队以前也一直有这样的提法,只是一直没有人去做,那时候,我正好兴趣特别浓,清华大学也正好给了我非常好的机遇,使这些孩子既可以成为奥运会级的水平的运动员,冲击奥运会金牌,和我们的想法不谋而合,所以我二话没说就来做了。当时并没特别在意自己已经被国家队排除在外。
我很欣慰,现在用十年的时间,一批队员可以成为国家多元化的人才,有队员成为国家队夺金主力队员,也有队员考入清华大学,我认为自己的试验给中国体育将来整个改革提供了一些可操作性的经验。
2008年要检验十年成果
青年周末:既然这样,伏明霞那届您没回归,您都接受了,这次,现在为什么如此执着?
于芬:我在清华大学搞体教结合的训练模式,已经整整十年,周吕鑫等人都是我一手从清华跳水队带出来的。他们就是1998年及之后,被我选苗子选来的,也是我按照体教结合思想,训练出来的第一批完整的“产品”。
伏明霞算是中途进入“体教结合”的模式,她在前期80%到90%应该说是专业机制成就了她。1998年伏明霞以清华大学学生的身份复出,我给她一个学训结合的机会,使她再次创造辉煌。但她毕竟不是从一开始就从这种模式成长的;劳丽诗虽然算一个完整的体教结合的作品,但她只是一个人入选;所以他们阻止我去,当然我也没有强烈去争取。
现在却不一样,进入了2005、2006年以后,这一大批的选手,我从1998年选苗子的时候,就是奔着2008年奥运会冠军来的,十年磨一剑,就在这个时候检验成果了。这就好比火箭马上要发射了,你说别点火了,撤吧。行吗?
利益争夺让我无法回归
回归会打破现有利益格局
青年周末:点火是为国家争光,为什么不让您去点这个火?
于芬:简单说就是利益。我回国家队肯定就会打破现有国家队的一个利益格局。游泳中心的那个声明呼吁社会各界理解并支持跳水队,从而为备战奥运会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氛围,似乎觉得我打破了现在国家队平衡的格局。
青年周末:有人说:其实,应该是国家跳水队害怕因为你的加入,让他们业已架构好的利益分配格局被打破,有人在其中就无法获得更大利益甚至无法获利了。你认为呢?
于芬:这种说法应该是对的。
青年周末:但有人说,您现在想回来,还不是因为看着2008年巨大的利益,自己无法沾边,所以硬要插一脚?事实上,您的这几个队员已经由别的教练带了一两年了。
于芬:没错,国家队确实有利益!但是,利益不是我重返国家队的最终目的。在奥运会于北京举行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作为一个有能力为中国队夺金贡献力量的跳水教练,觉得自己不应该只是成为一个简单的观众,我的考虑就这么简单。说到利益,我其实还可以透露一个数字:从1998年伏明霞复出、2004年劳丽诗雅典夺冠到目前国家队中有5名队员是我一手培养出来,我的队员已经为中国夺得了2块奥运会金牌、2块奥运会银牌,世界冠军的数量大概也有10个左右吧,如果按照国家的相关奖励政策,总奖金的积累应该不会低于200万吧,但实际上,我总共拿到的,也就是十五万七千元。我暂时不去质疑这样的分配有没有问题,我想说的只是,如果我真的看重利益的话,那么应该早就站出来去向有关部门或者人士去讨要了吧?
现在他们反而怕我来夺利益,那我倒要问问,当初他们把我从小带大的队员带走,有没有考虑到对我利益的损害?这次游泳队的声明中,第一次提到国家队队员也来自清华队,其实就是一个进步,实际上也是对清华跳水队过去这么多年工作的一个肯定。但目前在国家队的那5名小队员,他们都是被地方队抢注后才得以进入国家队的。问题是,既然游泳中心已经认同了这一点,那么为什么他们不能以清华队的身份参赛?总不能清华跳水队只有培养人的份,“桃子”一旦成熟国家队的某些教练就可以心安理得地伸手来摘,然后几乎是坐享其成吧。我认同游泳中心以大局为重的观点,但这不应该成为某些人垄断资源与利益的一个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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