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蜕变是2001年到2003年之间。霍州经济发达,国有大企业和民营企业比较多,一些企业家开始和我交往。面对灯红酒绿,我自认为资格老,对自己放松了要求,认为该捞就得捞点……
王月喜,山西省临汾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曾任霍州市市委书记、永和县县委书记等职。2007年8月6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山西省检察院立案侦查,9月1日决定逮捕。12月28日,阳泉市中级法院对王月喜涉嫌受贿、贪污犯罪一案进行开庭审理,但当庭未做判决。
据检察机关指控:王月喜在担任霍州市委书记、临汾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36万元;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40余万元。在纪检、检察机关对王月喜调查期间,王月喜主动坦白了犯罪事实,对自己的人生轨迹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对走向犯罪的根源进行了深刻反思。
我以前贫穷但充实快乐
1956年8月16日,我出生在山西省临汾市一个比较贫困的家庭。因为是在农历八月十五第二天生的,加上家中喜得贵子,父母为我起名——王月喜。当时正是国家困难时期,家中姐妹兄弟多,生活非常困难。童年时代就经常放牛、放羊、割草、喂猪,干各种杂活。我从小到20岁离家,一年四季各种农活都会干、都干过。18岁高中毕业回乡被选为生产队长。整天一心一意、起早贪黑忙队里的事。后来组织上把我安排到公社当了团委书记,工作中不怕苦不怕累,大家都说我是个有前途的青年人。
1975年6月。我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被选拔到一个比较落后的生产队担任党支部书记。干了一年多时间被提拔到公社担任党委副书记。当时每月虽然只有30多元工资,但工作起来劲头十足,感到非常充实。
1978年国家恢复高考制度,我考入了山西师范大学政史系。1982年毕业后,省委组织部在全省选拔200名优秀大学生到基层任职,我光荣入选,被分配到临汾县龙祠公社担任党委副书记,1983年底被提拔担任临汾县土门镇镇长,1984年被破格提拔为共青团临汾地委书记。
现在回想起来,我的青年时代虽然充满艰辛,但工作积极向上,私心杂念很少,衣食朴素但吃饭香睡觉安,活得充实而富有意义。这是我大半生真正幸福愉快的时期,也是最令人怀念的时期。
检察官评析
客观地说,青年时期的王月喜,生活虽然贫困艰辛,但工作勤奋努力积极向上。如果他按这个方向发展下去而不走弯路,不仅会为国家作出更大贡献,自己也能得到更好发展。但在人生的十字路口,王月喜却蜕化变质,改变了人生轨迹,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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