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医生买了病患的房子。
这也许只是一件并不复杂的事情。可是,一个个特殊的元素注入后,一切似乎并不简单。
那场神秘的房产交易是怎么发生的?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人能对记者说个明白。于是,我们决定,把调查的过程和所得的种种说法公之于众。也许,藏在读者中的你,会是个福尔摩斯。]
“神秘买房案”卷宗
卖主:患者,80岁的老太太黄玲(11月24日去世)
买主:黄玲的医生,28岁的池响峰
房子:天河区广利路,约83平方米
价钱:40.2万(据房管局记载)
疑点1:
分两次在病房给了40多万现金,没有人证,虽有收据,但钱不见了
疑点2:
老太太去世前2天医生找他借钱交契税,老太太告诉同事说还没收到房钱
疑点3:
明明10月26日已过户,医生池响峰11月22日还撒谎称尚未交易
疑点4:
每次交谈都避开护工,之前交易情况老太单位、儿子、外甥全不知情
医生买病患的房子,合法吗?合理吗?
是正常买卖?还是赠予?抑或是诈骗?
剧情
房子已交易 房款却不见
家属发问:医生所说的40.2万元现金去哪了?
黄玲老太一去世,年轻医生池响峰就站出来,主张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不过,池响峰拒绝透露买房细节。
黄玲的儿子谭信民拿着护工转交的钥匙,和中新社广东分社领导、亲戚一行10人直奔广利路。多方查点,房子里除了21000元现金,再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
11月26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查询返回的信息,又让大家吃了一惊:房子早在10月26日就过户到了池响峰和他的妻子名下,而在11月19日,黄玲去世前5天,池响峰连户口都迁入了广利路。
据国土房管局的记载,交易金额是40.2万元。
这40.2万元在哪?遗物中没有。“遗嘱”里没有交代。
作为单位领导,中新社广东分社社长龙士有正式与广东省第二中医院白云分院院长钟旭敏进行交涉。也是第一次听说此事的钟旭敏院长很重视,马上向池响峰了解情况。
在医院领导面前,池响峰坚持认为自己买房是正当的,“只是捡了点便宜”。他对院长说,他已经分两次付现金给黄玲,其中10月8日付10万元,10月22日付30.2万元,两次都是在病房给的,没有其他人在场,但黄玲有写收据给他。
后来,池响峰也向钟院长出示了两张收据,金额分别为10万元、30万元(注:并非30.2万元)。据池响峰说,收据是黄玲亲笔写的。
池响峰的说法,让所有人更摸不着头脑了。外甥曾锋的问题如同连珠炮:
如此大笔的交易,何以会使用现金?
病房交易为什么不请证人见证?
怎么可能把如此大笔的现金交给一位80岁的老太太,何况是个病重行动不便的老太太?
黄玲自收取现金后,除单位陪同回过家中一次外,从未离开过医院,这么多巨款怎么就不翼而飞了?
中新社广东分社的人也觉得这种说法匪夷所思:一次给30万元现金,别说老太太提不动,就连数对钱数都是个问题———这不是正常交易会选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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