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6日电 美国总统奥巴马1月20日就职时,许多英国黑人青年在电视机前目睹他宣誓,激动得流下热泪,那是饱含欣慰和希望的泪水。当时,英国也有不少白人有识之士感触泪下,他们感慨美国民主选举走在了英国的前头;英国舆论随后掀起热门话题:“英国能有奥巴马吗?”
英国能接受非白人首相吗?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英国能有奥巴马吗?说白了,或许应该这样问:英国能否接受一位非白人或黑人来当首相?
“英国平等及人权委员会”主席特雷弗·菲腊斯在《泰晤士报》撰文说:“如果英国有像奥巴马那样杰出的、有能力摆脱制度束缚的人,我会感到十分惊讶。工党里根本就不可能有这种权力。”他特别批评执政工党因为“制度上的种族主义”,以至英国不可能产生像奥巴马那样的首相。
工党发言人专门为此发表声明,表示工党会继续改革该党的选举制度,力求适合英国社会,并称工党在提高少数族裔候选人方面已经有令人骄傲的成绩。
菲腊斯又在电台解释他的看法,指出英国社会从根本上抗拒提名黑人和亚裔候选人参选公职。他说,“对于那些不符合性别、阶层和种族的人来说,要想走向英国社会最高层极其困难,这是由现行政治制度决定的。”菲腊斯抱怨的是英国的政治选举制度,实际上批评的是:英国社会的种族主义和上尊下卑的阶级观念,仍然根深蒂固。
选举制度束缚“新人”
英美两国选举制度最大的区别在于:美国各政党的总统候选人提名,首先要经过第一阶段长达半年以上时间的预选——面向基层辩论、党内进行公开竞争。这一过程,起码在一定程度上给奥巴马这样的新人创造了脱颖而出的条件。因此即使候选人是新面孔,缺乏强大的党内势力,也能得到公开竞选的机会。
而英国的选举制度规定,大选中得票最多的政党,其党魁自动成为首相。也就是说,政党党魁在大选时实际担任着首相候选人的角色。虽然各政党选举党魁方式和程序都不一样,但是无论哪一个政党,谁想竞选党魁,都首先要得到该党下议院一定数量议员的支持,否则就不可能被提名为党魁候选人。这就是菲腊斯所指的一种“制度束缚”,因为要成为党魁候选人,实际上非得在党内有相当的地位和势力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