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大多数国家赞赏中国人权成就——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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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大多数国家赞赏中国人权成就
2009年02月10日 05:09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正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负责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四轮会议9日审议中国的人权发展状况。会上,大多数国家对中国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民主、法制等人权领域取得的巨大成就表示赞赏。

  中国代表团团长李保东首先介绍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状况。在其

  发言后进行的互动对话中,60个国家代表相继发言,其中多数国家代表认为,中国的人权报告具有“建设性”,“透明、公开”。他们称赞中国自1949年,特别是最近30年来在人权领域取得的“巨大的、令人震惊的”成就。

  巴基斯坦、埃及、俄罗斯、利比亚、墨西哥、沙特阿拉伯、古巴、加纳、巴西代表认为,在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发展是基本的人权,中国人权发展成就“与其幅员一样广大”。

  巴基斯坦、阿尔及利亚、斯里兰卡等国坚决反对把人权审议“政治化”,强调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少数国家提出所谓西藏问题是干涉中国内政。

  加蓬、马里、塞内加尔、苏丹、安哥拉、津巴布韦、南非等非洲国家结合各自经历,赞扬中国的无私援助和中非友谊。

  越南、菲律宾、不丹、伊朗等一些国家愿意借鉴中国的发展经验,希望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分享促进人权事业的经验。

  加蓬等国代表认为,人权审议为中国提供了“展示人权领域成就的机会”。一些国家代表肯定中国在人权领域进行的积极的国际合作。

  李保东最后发言说,中国代表团与各国进行了富有建设性的对话,许多国家肯定中国在人权领域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对中国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表达了理解,中国代表团对此表示感谢。对于个别西方国家关于西藏问题的政治化言论,李保东表示中方坚决反对。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负责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四轮会议于2日至13日在日内瓦举行,审议德国、加拿大、俄罗斯、沙特阿拉伯、中国等16个国家的人权状况。

  普遍定期审议机制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完成建章立制工作时确定的重要内容,即世界各国一律平等,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每隔4年都要接受一次人权状况的全面审议。普遍定期审议工作小组每年举行3轮会议,共审议48个国家,联合国192个会员国将在4年内陆续接受审议。(新华网日内瓦2月9日电 记者杨京德 杨伶)

【编辑:张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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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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