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没收人权律师诺贝尔和平奖 创诺奖史上首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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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朗没收人权律师诺贝尔和平奖 创诺奖史上首例
2009年11月27日 18: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27日电 伊朗人权律师艾巴迪女士的诺贝尔和平奖遭到伊朗政府没收。这是诺贝尔奖创设108年以来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27日报道,艾巴迪因为在推动人权、特别是妇女、儿童以及难民人权上的贡献,在2003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她是第一个获得这项殊荣的伊朗人以及穆斯林女性。

  诺贝尔和平奖奖章遭到政府没收,是诺贝尔奖创设108年以来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

  艾巴迪不只诺贝尔和平奖被没收,德黑兰法院还以她积欠诺贝尔奖金的欠税为由,冻结她和其丈夫的银行账户。艾巴迪说,依据伊朗法律,诺贝尔奖之类的奖金是不必缴税的。

  艾巴迪今年6月离开伊朗,现在人在伦敦。

  艾巴迪今年62岁,父亲是教授,她在40年前从德黑兰大学法律系毕业,通过司法考试,成为法官,1975年成为伊朗第一位女庭长。不过在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之后,伊朗政府禁止女性担任法官,她随即被降调为法院书记,抗争无效之后,她提早退休,投入人权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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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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