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法院首次批准"安乐死" 摘除植物人呼吸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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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大法院首次批准"安乐死" 摘除植物人呼吸机
2009年05月21日 14: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视频:韩国大法院首次批准“尊严死”

  中新网5月21日电 韩国大法院首次判定对植物人患者停止延命治疗,并摘除呼吸机,“安乐死”因此有望实现合法化。

  据韩联社报道,植物人患者金某(女,77岁)家属早先提出了“去除没有意义的延命治疗装置等诉讼”,要求摘除其人工呼吸机,大法院全体协议体21日决定维持原判,摘除呼吸机。

  大法院表示:“停止延命治疗需要慎重判断,但如果患者状态明显会在短时间内死亡,可以说已经进入死亡阶段。在这种情况下继续进行治疗,会损害生命尊严,可以推测患者的意愿,停止治疗。”

  金某在去年2月在接受肺癌组织检查时因出血过多而导致脑损伤,陷入接近脑死的植物人状态,金某的子女表示,不以机器装置延长寿命是母亲的意愿,并据此对医院提起上述诉讼。

  去年11月,首尔西部地方法院首次接受金某的该尊严死请求,随后首尔高等法院也于今年2月判定摘除人工呼吸机。

【编辑:张晓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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