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夫妇十年未过性生活丈夫欲离婚 法院不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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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夫妇十年未过性生活丈夫欲离婚 法院不让
2009年05月13日 11: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13日电 据韩国《朝鲜日报》12日报道,韩国一名结婚10年多的男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原因是自结婚以来从未与妻子有过性生活,但法院判决称:“继续维持婚姻生活,再做努力。”

  1999年5月结婚的A某婚后和妻子一同前往美国留学。在他人眼中二人恩爱有加,但丈夫A某曾向自己的父母透露说:“结婚以后,一直没有性关系。”于是持有“传宗接代”想法的父母开始回避儿媳。A某因此与妻子一起放弃学习,再没有回美国,并以妻子自结婚以来一直拒绝过性生活为由,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但首尔家庭法院驳回了离婚诉讼请求。法院称:“对没有性关系这一点表示认可,但在婚姻生活持续这么长的时间里,丈夫没有特别向妻子提出问题也是事实。在没有性关系的情况下,其间婚姻生活一直都很圆满,从这一点来看,没有性关系不能成为离婚理由。”

【编辑: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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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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