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总统批准法案 规定零售市场迁至大型商厦期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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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俄总统批准法案 规定零售市场迁至大型商厦期限
2009年07月21日 06: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莫斯科七月二十日电 (记者 田冰)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二十日批准有关俄联邦零售市场和劳动法修正案。规定莫斯科、圣彼得堡等大城市的零售市场应在二0一二年之前移至大型商厦内。

  据俄总统官方网站消息,新修订的俄联邦零售市场法律和劳动准则提出,将原来制订的关于零售市场的法律延后两年执行,即零售市场应在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前达到法定要求。各地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则一律在二0一五年一月一日前执行该法律。

  但该修正案同时规定,莫斯科和圣彼得堡两个联邦级直辖市、人口超过五十万的俄联邦主体首府或者行政中心城市的零售市场(不包括农副产品市场),应在二0一二年一月一日前达到法定要求。

  原俄联邦零售市场和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自二0一0年一月一日起,所有零售市场的设施、店铺以及经营活动必须符合该法律第十一条的基本要求,并且只能设在大型建筑内,农副产品市场和零售门市部除外。

  该修正案日前已获俄罗斯国家杜马(议会下院)和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审议通过。

  梅德韦杰夫当天还批准了《俄联邦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移民登记法》修正案,针对外国公民在俄境内逗留问题制订了新规则。

  梅德韦杰夫二十日在会见新任命的高级将领时表示,俄联邦移民局应当完善外国劳动力配额制定机制,依法为外来务工人员创造就业机会并提供稳定的住处,但不能损害本国居民的利益。

【编辑:吴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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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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